112年轉型正義教育相關工作推動成果
2024-07-17
依行政院 112 年 7 月 28 日函頒「行政院推動轉型正義業務中長程規劃暨監測指標建立方案(112 年至 115 年),各主責機關年度辦理成果(該年度 1 至 12 月辦理情形)應於次年度首次推動轉型正義會報提出報告,並公布於機關網站。
教育部辦理情形已於113年 4 月 11 日 第 4 次會議報告,依行政院規定公布相關辦理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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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教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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