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鄭南榕本期與鄭南榕基金會合作
那是一個很多話,不能說的年代。
在那樣的時代裡,有一個人,選擇開口。
他的名字,叫做鄭南榕。
他是一個很有耐心的人,下決心很慢,一旦下了決心,就堅定勇往直前的行動思想家。
1984年3月12日,鄭南榕創辦了《自由時代》週刊,並寫下「本刊文責由總編輯鄭南榕負責」。在當年言論受限的年代,辦雜誌隨時會被查禁、停刊、沒收,但他沒有退縮,為了讓雜誌順利發行,他甚至準備了20多張發行執照,並建立編採、印刷、運送、銷售通路,就算被封殺也要出版,甚至在他因519反戒嚴綠色行動入獄期間也未停刊。自由時代週刊,一直到鄭南榕自焚後半年多才結束,總共經歷了5年8個月,發行302期,因為忠實客觀的報導,創下被查禁和停刊次數最多的紀錄。
1988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鄭南榕在當天發行的第254期雜誌刊登了「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但卻在隔年1月被政府以涉嫌叛亂罪起訴。鄭南榕認為台灣新憲法草案原意是有助於公共討論,他認為當局以此罪名起訴他是違反民主和違憲違法,因此自囚在雜誌社拒絕應訊。國內外人權工作者和新聞專業組織公開聲援並要救援他,但他選擇留下並自囚在雜誌社繼續工作。鄭南榕曾公開表示:無法接受不合理的壓迫和罪名,他堅持以非暴力方式抗爭(non-violent protest)爭取台灣的言論自由權利。
1989年4月7日,強制拘提鄭南榕的軍警荷槍實彈、重重包圍並強行攻入雜誌社,軍警攻堅行為引起的火勢造成警方和雜誌社人員受傷,第一時間參與救火的鄭南榕在面對大批軍警持續攻堅,他反身進入總編輯室將門上鎖,在自囚71天後,鄭南榕自焚殉道。鄭南榕曾提到,如果他的犧牲能帶來台灣社會的公義和覺醒,他必須做好犧牲的準備,犧牲就到他為止,剩下來就是你們的事了。在鄭南榕去世之後,攸關人民權利的許多公民運動百花齊放,不合理的制度逐步鬆綁,臺灣的言論自由和民主化往前進一大步。
這件事情讓我們反思,現在可以沒有恐懼、能自由的發表意見,看起來是很自然的事情,但其實這樣的民主和自由都不是從一開始就存在的。
鄭南榕教會我們是,言論自由不止是抒發自己的意見,更重要的是要學習判斷與思辨,為自己的論證負責任,珍惜且不濫用公民的權利。民主的可貴,是透過聆聽、討論和凝聚共識,除了充分表達自己的意見,並且學會尊重他人。民主制度的順暢運作和社會的團結韌性,每一位公民都參與其中,也扮演重要的角色。
現在,每年的4月7日,被訂為「言論自由日」。這一天,不只是紀念一個名字,更是在提醒我們,當可以自由說話的時候,請不要忘記,曾經有人為了這件事,付出了全部;而他留下的愛與希望,讓我們記住,永遠都要保有良善的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