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第十屆人權工作小組-第4次會議紀錄
2026-01-23
報告事項報告案一:有關透過大學暨技專校院課程資源網盤點,各大專校院(含空中大學學制)開設遠距數位課程(含同步及非同步教學)之多元授課型式案。決 定:一、 本案持續列管(歷次委員會議決議/決定事項編號1)。二、 請高教司及技職司依本部法制程序,辦理《專科以上學校遠距教學 實施辦法》修正,並說明修法進度。三、 請終身司持續督導並追蹤國立空中大學及高雄市立空中大學數位課 程辦理情形。針對新製作課程即應有字幕,至舊有持續教學或提供 選修之課程,應系統性完成字幕製作,並視學校需求給予經費補助。四、 數位課程字幕製作應適度進行檢視與修正,進行品質把關,請高教司、技職司及終身司持續追蹤。 會議時間 114年12月22日(星期一)上午9時30分 會議地點本部216會議室會議主持人吳林輝委員代理(委員互推) 紀錄 邱巧茹專員報告案二:大專校院聽覺障礙學生學習需求之支持服務現況。決 定:一、 本案持續列管(歷次委員會議決議/決定事項編號5)。二、 請學務特教司將本報告案調整形式,作為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尤其聽語障方面教師教學、學生學習之指引。目前內容偏重重聽障學生 為受重之單向訊息轉移,請增加教學現場中學生參與、回饋及課堂討論等實務需求,以及評估相關方法或工具運用層面。並請持續保障服務人員工作權益。三、 請在有關會議持續宣導及溝通,使學校教職員工(尤其導師)皆能充 分理解聽,以共同支持聽覺障礙學生學習。四、 有關委員所提有關AI、即使影音及中製軟體設備等,可能帶來之資訊安全危害、學生身心靈影響,請資科司納入參考。並請資科司研擬所權管之AI或數學教學指引等內容時,建議邀請教師組織或有關 團體共同參與,以兼顧實務所需。報告案三: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女足隊遭施壓抽血爭議案。決 定:一、 本案解除列管(歷次委員會議決議/決定事項編號6)。二、 請高教司持續督導學校及其倫審會,以確定保障學生權益,避免類此事件發生。另有關校園霸凌事件調查及輔導協助,請學務特教司 持續督導學校依規定辦理,並持續提供歷屆事件相關學生反映管道之協助,及單一申訴窗口運作。三、 請國教署洽運動部釐清,運動教練行為準則訂定及權責分工。報告案四:有關《教育部推動國際人權公約實踐方案》(114年1-10月)執行成果。決 定:一、 本案解除列管(歷次委員會議決議/決定事項編號4)。二、 請各單位依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建議,《教育部推動國際人權 3 公約實踐方案》除呈現量化指標達成情形外,評估檢視鍵績效指標之滾動修正,納入相關質性說明或近期新興政策等內容。三、 明(115年)起將有多部國際人權公約之國家報告審查,因國際審查會議議程緊湊,建議相關單位可就國際審查委員所關注面向進行資料準備,將相關政策及成果雙語化,以利完整回應並提供國際審查委員參考(如:國教署、師資司及國教院對於《兒童人權公約之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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