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山大學】對台灣法理上承認的缺少是否妨害了台灣的自決:以台灣作為正常國家來探討人權的案例
2020-05-14
論文名稱:【國立中山大學】對台灣法理上承認的缺少是否妨害了台灣的自決:以台灣作為正常國家來探討人權的案例 |
作者:羅馬克:Mark Rostern |
出版年:2017年 |
學位類別:碩士 |
摘要: 大多數國際社會缺乏對台灣法律上的承認將不利於台灣人民的國際人權自決權。在與台灣的雙邊關係中,國際社會一致認同要按照國際法把台灣當作主權國家的要求,在現實上,通過法律來承認台灣的國家主權。雖然目前這種情況並不直接侵犯台灣的自決權,但這種法律上承認的歧義將使台灣被中國吞併的風險增高。根據國家構成理論的觀點,台灣將失去國家的地位,並且當大多數國際社會將台灣視為中國的地方政府時,台灣的自決權將會受到侵犯。在“一個中國”政策延伸到雙邊的背景之下來否認台灣在聯合國的代表權之時,這違反了普世主義原則,即通過阻止國家在世界機構中實現其代表權的行為來侵犯台灣自決權。 除了確保台灣在國際上有發聲的舞台來保護自己免於受到中國擴張主義,排除台灣的聯合國會員資格,也會降低通過聯合國和平機制減少兩岸關係發生的戰爭的可能性。 |
出處:國立中山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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