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活動延長收件!至10/14截止) 2022人權教育形象設計徵選競賽活動
2022-09-29
活動名稱:2022人權教育形象設計徵選競賽活動一、目的人權在現今世界是普世價值,因應我國近年來對人權的重視,極力推展人權教育,期望人權的種子能自校園開始扎根。為鼓勵推動人權教育,培養人權意識,主動關懷人權議題並能捍衛人權,進而將人權的種子從校園播散至社會,辦理本次徵選,期透過人權主題意象的設計,體現人權的價值,並能做為未來相關活動、行銷及宣傳之應用。 二、辦理單位主辦單位:教育部 三、參加對象高級中等學校以上之學生 (應屆畢業生可)、各級學校教師。 四、主題與徵選規格(一) 設計須以「人權意象」為設計目標,有關人權的相關意涵及資訊可至教育部人權教育資源網(https://hre.pro.edu.tw/)查詢。 五、收件方式(一)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六、活動獎項
※優勝及佳作均得經評審委員會議視參賽作品水準決議減少名額或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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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項目 | 項目說明 | 配分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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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符合性 | 設計符合人權意涵 | 50% |
創意性及應用性 | 設計具創意巧思、原創性以及網站應用、商品應用可行性 | 20% |
構圖與佈局 | 意象的設計質感及整體圖像的搭配構圖 | 15% |
技巧與表現 | 設計的表現手法及色彩與風格呈現 | 15% |
八、活動期程
活動事項 | 日期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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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件日期 |
公告日起至 活動延長收件至111年10月14日(五) (以郵戳為憑) |
逾期恕不受理 |
審查 | 111年10月31日前 | 將提供全數作品供評選委員進行書面評選 |
結果公告 | 111年11月30日前 | 於遴選後公布於教育部人權網站 |
九、著作權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
(一) 參賽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設計或擁有其著作權,且未曾參加其他國內外相關設計競賽,嚴禁抄襲、仿冒、重製、偽造。如有任何爭議或糾紛發生,並經查證者,一概由創作者自負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得獎資格,並沒收獎勵,獎位不遞補。
(二) 主辦單位有權保留活動日期調整等權利。
(三) 所有參賽者需簽署智慧財產權授權同意書,並配合提供作品原始檔。
(四) 參賽者所繳交參賽之作品一律不退件,請參賽者自行留存底稿。
(五) 所繳交之資料不齊備者,則視為資格不符,主辦單位將不予受理與通知。
(六)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獲選作品圖案之權利,並依著作權法得以運用獲選作品之圖片、文字說明等相關資料,行使一切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包括展覽、宣傳、動畫、影片、攝影、報導、印刷等之用), 同時運用於相關活動或產品之使用權等,均不另支酬。
(七) 凡參賽者於報名送件後,即視為同意並遵循本活動之各項規定。
十、聯絡方式
教育部人權教育資源網 徐小姐
電話:02-82093211 分機2011
E-MAIL:yunhsu997@mail.l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