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臺灣人權腳步-醫療與健康權
2023-07-06
健康的定義指的是生理、心理跟社會功能的一種安適狀態。世界人權宣言第二十五條說:「人人有權享有為維持他本人和家屬的健康 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水準,包括食物、衣著、住房、醫療和必要的社會服務。」所以,健康醫療權是人人得以享有的基本人權之一。 健康醫療人權的保障,彰顯在優良的醫療環境與品質上,臺灣在這方面的保障,一直是為人稱道的。與其他國家相較,臺灣的醫療有四個優點,包括看病方便、費用低廉、品質中上、民眾滿意度滿高。在醫療與衛生的成就上,臺灣亦有幾項重要的成績,包括是亞洲第一個根絕瘧疾的國家。也被世界衛生組織讚譽為全世界第一個成功消滅B型肝炎疫病的地區。翻開臺灣醫療史,從教會體系、日治時期、到戰後美援支持下的醫療體系,一路走來,臺灣的醫療已然走出自己的一片天地,也有能力對外協助其他國家。從接受外援到能夠付出,臺灣醫療人權的腳步,在大家的努力下,正步履穩健地,一步一步,往前邁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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