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火行者
《電影資料》
片名:全民公敵(Enemy of the State)
影片年份:1998
導演:東尼史考特
主要演員:威爾史密斯、金哈克曼、強沃特、麗莎波奈、蕾吉娜金恩
片長:132分鐘
出品國:美國
語言:英文
發行公司:博偉電影公司
《故事大綱》
家庭事業有成的律師迪恩,巧遇一位久未謀面的朋友,他狼狽地央求迪恩救他,並在倉皇中拿了迪恩的名片後,便行色匆匆地逃跑了。就在他橫越馬路時,意外地發生車禍,當場死亡。
此時迪恩已陷入一個難以脫身的謀殺案中,卻渾然不覺,因為車禍喪生的友人,早已神不知鬼不覺地,將一張記錄著一樁國會議員謀殺的磁碟片,放在迪恩的袋子裡。
原來謀殺國會議員的主謀雷諾茲和他的屬下,當時為了取回磁碟片,正追殺著迪恩的朋友,而他們在車禍現場找到了迪恩的名片後,開始尋線跟蹤迪恩,用高科技的衛星監視,企圖嚴密控制迪恩的行蹤,藉以奪回磁碟片銷毀謀殺的證據,並殺人滅口。
家庭、事業與生命受到極大威脅的迪恩,唯一的救兵是曾為安全局探員、現在是地下情報販子的萊爾,迪恩可以脫離高科技的監控,並反制雷諾茲嗎?
《影評》
《全民公敵》這部片子有點年代了,推出的時間是1998年,超過二十年前。坦白說,現在回頭看,跟當年看的印象有些落差。威爾史密斯在那個時候已經是當紅演員,現在人氣仍然不退,但剛剛變成明星與在影壇打滾多年的感覺還是不同。我們已經熟悉現在的威爾史密斯再回去看二十年前的電影,免不了覺得他好嫩,演技也還很青澀。
東尼史考特也是名聲一直響亮至今的導演,很多不錯的作品都出自他之手。可是,必須要老實說,當年評價挺不錯的《全民公敵》,現在看起來劇情其實算蠻老套的,很多細節的處理太過刻意,不像真實生活中人會做的事,更像是為了製造緊張、娛樂效果,為了讓角色能打起來而設計的安排。
如果要從單純看過癮,《全民公敵》的確是很緊湊的商業動作片,讓一個律師陷入一場混戰中,且用很精密的各種高科技追蹤方式,讓他無所遁行。放入這個監控的元素,能夠讓觀眾感受到那種「逃不掉」的壓力,再搭配許多刺激的動作場面,以及強大的卡司(除了威爾史密斯之外,還有金哈克曼和強沃特這兩個資深老影星,雖然這種類型的電影還動用不到太多演技,但他們總是能帶給角色更多無形的質感),《全民公敵》在美國票房賣到一億美金並不意外,在當年這個數字算是很不錯的成績了。
這部電影最大的賣點,就是美國國安局追蹤一個人的能力,除了一般比較常見的攔截通信之外,還有點對點的追蹤等等更「貼身」的技術。在那個年代(1998年),大部分人或許還沒有意識到這些因為科技所產生的隱私問題,《全民公敵》就已經把它拿出來談了。二十年後,在網路如此發達、智慧手機如此進步的環境中,重新看這部電影,最有感的反而不是在動作或娛樂層面,而是它所探討的議題。
的確市面上還有一些其他探討政府侵犯隱私的片子,包括真實事件水門案都被改編成電影好幾次,且從不同的角度切入。不過,比起刻意的竊聽,《全民公敵》更強調在日常生活中都有可能不知不覺留下的「足跡」,若被拿來利用時,會有多麼嚴重。
現在,幾乎大家都有智慧手機了,手機本身就有定位功能,如果手機掉了都還可以透過搜尋功能把手機找回來,筆者自己幾年前就掉過一次手機,回家馬上打開電腦,輸入一些資料確認身份之後,就透過定位看到手機所在(先前去的一家店),甚至還可以從電腦上控制讓手機發出聲音,方便失主到了現場時能很快找到手機更精確的位置。
Google提供的時間軸功能,記錄每天走過的路,去過的點,大部分的自動判斷都十分正確,甚至可以用行進的速度來推斷交通方式是捷運、開車、騎機車、騎腳踏車、或走路。這些都還只是和位置相關的資訊。
事實上,我們在網路上做的事都會留下記錄,看過的網站會有瀏覽紀錄,我們也會自己在臉書上打卡、在IG上分享照片,用文字訊息軟體來聊天,從網站上購物,連各種活動的申請幾乎都是在網路上進行,甚至看電影的票券也變成電子票券,出示手機就可以入場了。別忘了還有像是e-Tag這樣的收費技術,同樣也會留下痕跡,可以知道某台車去過什麼地方。有些大賣場會用自動拍照截取車牌的方式來方便客人停車、繳費,雖然不是e-Tag但同樣因為有車牌就可以辨識出「身分」。在中國,全面採用實名制,買車票都要記名,連不自己開車只坐大眾交通工具也是會被記錄下來。
現在的生活中,太多像這樣的例子了。2018年有一部電影叫做《人肉搜索》就非常有意思。片中主角的女兒突然失蹤了,於是主角(她的父親)開始尋找她,透過登入她的電腦,看她的各種網路活動,包括社交平台、直播平台、訊息軟體等等,一路把她在失蹤前的行蹤給拼湊出來。這部電影充分呈現出我們現在每天的日常生活留下了多少記錄。而且,這部電影講的只是這位父親登入女兒主要常用的幾個平台帳號而已,若真的是有心人士要把所有其他資料都挖出來,還會更驚人許多。
別忘了,現在因為消費也轉移到網路上,很多個人資料當中,除了地址電話以外,還會儲存信用卡資料,行動支付也都和信用卡或帳戶綁在一起,這些和錢有關的資料,不僅是隱私問題,被盜用的話還有牽扯到財務損失。
筆者的家人住的社區最近裝了監視系統,監視系統公司提供管委會一個介面,可以在網路上即時查看公共區域監視器的資訊,本來管委會要把這個頁面的連結提供給所有住戶的,後來被否決掉了,也是因為住戶擔心隱私問題,不希望自己的進出都能被鄰居或家人在網路上觀看。
《全民公敵》要講的層級比較高,一方面也是因為當年一般人的生活還沒有像現在這麼數位化,能取得這些隱私資訊的主要是政府。主角也是因為捲入了和政府有關的陰謀案件之中,才會成為標靶。電影想要探討的,比較偏向是政府基於國家安全的理由可以取得許多個人資訊,但如果政府本身無法百分之百合理使用這些資訊,如果有人為了私利拿來運用,會發生什麼事?這似乎和我們一般人的確比較遙遠一點。但現在我們的各種資訊已經不只是在政府手上了,這些軟體公司、平台業者都擁有我們的資訊,臉書或Google的廣告推薦是根據使用者的瀏覽紀錄來呈現的,雖然背後是運用演算法,只有演算法知道你的個人興趣,但如果哪天電腦借別人用,讓別人發現上網時被推薦的廣告總是些情趣產品,那是不是有點尷尬?
或許有人會說,如果沒做什麼壞事,連色情網站也不亂看,何必擔心隱私被知道呢?這真的很難說,若你小有名氣有瘋狂粉絲想追蹤你,或是你真的不小心惹到了什麼人對方想要報復,光是用你網路上公開的聯絡方式不斷騷擾你就夠可怕了。筆者就認識健身房的教練因為被會員「愛上」最後不得不把臉書關閉。
網路讓我們能接觸到更多人,但從另一面來看,也是把我們自己更曝光。許多關於隱私的政策都會在註冊會員時要求使用者閱讀並同意,可是,有多少人真的會去看那一大段文字(還不一定看得懂)?如果不勾選同意,又無法加入或安裝軟體,所以打勾同意已經成了一個形式,常常在不知不覺間,就同意了將個人資訊供別人使用。雖然用途多半是商業性質,頂多就是多收些推銷廣告,好像不是很有害,可是我們真的需要意識到這個狀況並有所警覺。科技進步的速度非常快,法律完全跟不上,很多在現在才會有的行為模式是法律沒有考慮過的(筆者有位朋友的工作是抓網路上惡意使用程式,從不同IP點擊對手廣告讓對手付費,他經常在協助受害者報案和上法庭時,都會遇到警方和法官完全搞不懂這些是什麼的狀況),我們能夠保護自己的方式,是至少要先能夠意識到這些。
《全民公敵》算是很早期就在談這些科技隱私問題的電影,或許還有其他更早的片子,但因為《全民公敵》的大賣,相對之下也把訊息傳遞得更廣。二十年前的劇情還沒談到我們現在的生活細節,卻已經針對這個方向提出了警訊。當年看這部片子時,或許觀眾還沒有太大的連結,只覺得題材新穎,甚至有點科幻。直到我們生活在一個「科技讓隱私成為代價」的時代,再重看這部片子,才有更切身的體驗。
我們的生活只會越來越數位化,雖然敏感的資料都有經過加密,隨著量子電腦有可能在不久的將來出現,現今最普遍的公開金鑰加密技術也將面臨可能會被破解的危機,資訊雖然是無形的,威力(殺傷力)可不輸真正的武器。電影雖然是娛樂,卻往往內含許多議題發人深思,工具的本身並沒有善惡,重點是怎麼用它,扯到人類,就一定會有利益、有權力、有慾望等等。科技和資訊也是一樣的,它們沒有善惡,好好利用可以讓人類的生活有更多便利性,但如果被有心人士做其他用途,像《全民公敵》這樣,……或是用在其他領域,比如選舉?
這是個非常廣的議題,且科技還在持續進步,我們更需要繼續留意、觀察接下來的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