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簡華明(新竹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玄奘大學講師)
《影片資料》
中文片名:銀色獵物
英文片名:Sliver
導演:菲利普.諾斯(Phillip Noyce)
演員:莎朗.史東(Sharon Stone)、威廉.鮑德溫(William Baldwin)
級別:限制級 、片長:107分鐘
出品年份:1993年 、出品國家:美國
《劇情簡介》
二年多前,喧騰一時的某知名女性政治人物遭偷拍案,讓時下女性同胞人人自危,深恐自己成為下一個被針孔鏡頭偷拍的獵物。近年來,由於電子科技的發達,時下的針孔攝影機的鏡頭,其製作已臻輕巧迷你,好比原子筆頭般大小,肉眼實在很難查察。過去,只有在類似007電影可見的針孔攝影偷拍的劇情,在目前的現實生活中,無論是在汽車賓館、女子公廁、女子出租公寓、三溫暖、百貨公司更衣室,甚至捷運車站等處所,婦女被偷拍的不法事件,仍時有所聞,令人防不勝防。
由美國好萊塢性感女星莎朗.史東(Sharon Stone)及威廉.鮑德溫(William Baldwin)等二人主演的電影「銀色獵物(Sliver)」一片,讓我們驚覺,十年前的電影劇情,卻在我們如今的現實生活中,活生生的呈現出來。在本劇中,莎朗.史東飾演一位剛離婚的雜誌編輯凱莉,她一個人獨自生活,且在尋找租屋的過程中,很幸運地在紐約曼哈頓市中心,找到一棟景色優美的豪華公寓,做為自己居住及落腳之處。但凱莉是個有警覺的女孩,在出租公寓生活一段時間後,總感覺有一些不尋常,似乎自己有被偷窺之感覺,於是她即設法瞭解這棟豪華公寓的設施,以及房屋所有人的相關來龍去脈資訊。
原來,這棟豪華公寓的所有人,是一位年輕英俊又多金,名為柴克(由威廉.鮑德溫飾演)之人。然而,這位房屋大亨卻懷有偷窺的僻好,他在這棟豪華公寓的每一戶人家的屋內,都裝設有針孔攝影機,以窺視房客日常生活的一舉一動,甚至在自己所居住的樓層裡,架設精密的電腦中控室,安裝無數個大型的電視牆,可以將針孔攝影機所拍攝的畫面,隨時在螢幕中呈現,且可任意切換所欲偷窺的樓層及其房間。在這棟豪華公寓居住的不知情男女住戶,其生活的一舉一動,舉凡:更衣、如廁、盥洗,乃至房事等隱私行為,無不被柴克的針孔鏡頭拍攝下來,特別是一些妙齡女郎的隱私生活,盡為柴克眼裡所收。遺憾的是,針孔鏡頭下的人物,其被偷拍卻渾然不知,個人隱私蕩然無存。
柴克對這位新搬進來的金髮美女凱莉,當然不會放過,不但非常注意其日常生常,更時時以針孔鏡頭窺視著她在屋內的任何隱私舉動,甚至柴克還主動去追求她。也因為時時窺視著她的生活,而能掌握住她的生活習性及心理想法。很快地,凱莉難以抵擋這名英俊男子時時獻殷勤,二人因而墜入情網。終於,凱莉進入到柴克的屋內,看到他耗費鉅資裝設的精密電腦中控室,以及柴克是如何地對住戶進行偷窺的惡行惡狀。但因為與這位英俊又多金的房屋大亨柴克陷入纏綿悱惻的愛情當中,雖然對他的偷窺病態行為不能理解,然而,在彼此的濃情愛意及矛盾與詭異心理衝突下,最後,凱莉還是把柴克的整個精密針孔攝影電腦中控室,予以徹底地摧毀破壞,讓這棟大樓的所有的住戶,回復其居住的隱私權。
《本影片的人權啟示》
看完此片,讓人感嘆科技無所不在,正如電影「全民公敵」裡的一段對白:科技使用得愈多,隱私權保護即愈來愈少。誠然,人們基於好奇心的驅使之下,很難拒絕不去窺視他人的隱私,但是,有些偷窺行為,明顯地違反了法律的規範,站在人權保障立場及必要性原則之下,有必要加以約束及防制。
一、偷拍的刑事責任
偷拍行為,構成我國刑法第廿八章的「妨害秘密罪」,該處罰規定,是在民國八十八年四月廿一日刑法修正時,在「妨害秘密罪」一章中,予以增列的。觀諸當時的立法理由,在於:「目前社會使用照相、錄音、錄影、望遠鏡及各種電子、光學設備者,已甚普遍。惟以之為工具,用以窺視、竊聽、竊錄他人隱私活動、言論或談話者,已危害社會善良風氣及個人隱私,實有處罰之必要,爰增列本條,明文處罰之。至未透過工具之窺視或竊聽,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規定,以秩序罰處罰之。」
因此,我國刑法第三百十五條之一即規定,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記錄等工具或設備之竊視、竊聽及竊錄之處罰,須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其所竊視、竊聽及竊錄之標的物,為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或談話者。惟上述妨害秘密之行為,屬於「告訴乃論」之罪,換言之,倘若被害人未於知悉被偷拍後,六個月內對加害人提出告訴,則偷拍者之違法行為,即不會受到法律的追訴及處罰。
然而,刑法三百一十五條之二亦設有妨害秘密罪之加重處罰規定,由於此一條文之處罰要件,係以意圖營利供給場所、工具或設備,便利他人為竊視、竊聽及竊錄,或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記錄等設備為竊視、竊聽及竊錄,因而其惡性較大,須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萬元以下罰金。其除了刑度較重及處罰未遂犯之外,更是「非告訴乃論」之罪,也就是說,國家偵查機關應本於職權主動調查,不待被害人提出告訴;且違反本條款之犯罪,沒有撤回告訴權。
此外,偷拍者如果未經屋主同意而進入到其住宅,也有可能涉嫌觸犯了刑法第二十六章「妨害自由罪」中的「侵入住居罪」(刑法第三○六條)。因為,憲法第十條規定,人民有居住之自由,如果未經屋主許可,擅自闖進或侵入其住居所,即是一種妨害他人自由權利之行為。
二、偷拍的民事責任
「隱私權」是我國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所列舉的「人格權」之一,另依民法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且依該法條第二項規定,得請求法院對加害人為損害賠償或慰撫金。因此,遭受他人不法侵害隱私權時,被害人即得依民法之規定,請求損害賠償及向加害者提出慰撫金之請求等。
附帶一提的是,針孔鏡頭有如原子筆頭般大小,極易隱藏,使人難以發現其存在。而其又分為有線及無線等二種型式,且不管關燈或開燈均能予以攝錄。倘民眾無法辨識所處場所,是否有被安裝針孔攝影機,最簡易的方式,即是將類似廁所內或更衣室內,所擺放的芳香劑、裝飾品,或是其他擺置的物品,予以移動或觸碰一下,此時即可能因針孔鏡頭被移動,而無法拍攝其所對焦之目標了。當然,防範偷拍治本之道,還是要司法及偵查機關強化犯罪偵查作為,將偷拍之徒繩之以法,讓國人享有免於偷拍恐懼之生活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