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楊淑玲律師
影片資訊
中文片名:梅崗城的故事
英文片名:To kill a Mockingbird
導 演:勞勃慕尼根(Robert Mulligan)
演 員:瑪麗貝德漢(Mary Badham)、
葛雷葛萊畢克(Gregory Peck)
片 長:129分
出版時間:1962年
書評
在律師訓練所的第一天上台信誓旦旦的告訴大家我不想成為魔鬼代言人,將來絕對不會替強暴犯辯護;但是,就在成為正式律師的第二年,手上就一連處理了二件性侵害案件,而且身為女性的我,擔任的還是男性被告的辯護律師,這究竟是魔鬼的勝利,還是上帝的沉淪?
梅崗城的故事(To kill a mockingbird)這部電影是由黑人女性作家哈潑李的同名著作改編而來,小說名稱又譯成「殺死一隻知更鳥」。不過,其實Mockingbird 與知更鳥是不同的鳥類,Mockingbird 正確譯名應該是反什鳥(又稱八音鳥),這種鳥以能模仿各種鳥叫,發出各種美妙的叫聲聞名,分布在美國南部各州(相較於知更鳥則是分布在美國北部各州)。在這個故事偶然的機會裡,主人翁艾提克斯、費奇告訴他的兒女們,不要殺知更鳥,因為他們能發出美妙的樂音,而且從不給人惹麻煩。
這部電影是由老牌影星葛雷哥畢克主演,在阿拉巴馬州的一個淳樸小鎮梅崗鎮上,白人尤爾控告黑人湯姆強暴她的女兒,故事背景發生在一九三三年美國經濟大蕭條時期,許多人都失業遊蕩,尤爾整天喝的醉醺醺的,除了湯姆堅決否認涉案外,葛雷哥畢克飾演的白人律師艾提克斯也不相信尤爾的指控,在眾人的爭議下,接受法官的指派,擔任被告的辯護律師。
電影是由一位八歲小女孩,也就是艾提克斯的女兒史考特的口吻,來敘述整個故事的發展。史考特總覺得艾提克斯不像個男人,當別人家的父親都忙著完趕籃球或打獵時,艾提個斯卻只是在一旁靜靜的看書。但是,當一條患狂犬症的瘋狗竄到梅崗,大家的安全受到威脅時,警察卻請來絲寇特的父親,把槍遞到他手中,而艾提克斯一彈就擊斃了瘋狗,看得兩個孩子目瞪口呆。原來,父親是當地有名的神槍手,只是他覺得當手裡有槍時,上帝予人一種與別的生命不平等的特權,人必須非常謹慎地運用這一權力。當然史考特和哥哥傑姆更無法明明為何父親要擔任強暴犯湯姆的律師,還有為何在父親擔任湯姆的律師後,為何週遭的(白)人對他們充滿敵意,甚至企圖傷害他們。
這個保守的小鎮上,鎮民除了對於艾提克斯擔任湯姆律師大家撻伐外,對於艾提克斯鄰家一位不擅與外界交際的布、瑞德利,也認為他是個瘋子,不跟他說話,孩子們總喜歡偷偷接近瑞德利的家窺探他,被發現後又自己嚇自己的一轟而散,四促逃竄。最令史考特不明白的是,眾人口中的神秘瘋子瑞德利,會在史考特家旁孩子們經常晚耍的樹洞裡放進一些糖果或玩具;還有一次當史考特在雪地裡觀看林家大火時,瑞德利更悄悄的拿了件毛毯蓋在史考特身上。
電影的高潮就在湯姆受審的當天,法庭裡擠滿了前來旁聽的白人與黑人,白人坐在樓下,黑人擠在狹窄的二樓看台,壁壘分明。首先是檢方傳訊的證人尤爾證述他是如何發現女兒遭到湯姆強暴,接著是被害人證述湯姆如何侵犯她,而且還狠狠地打傷了她的左頰。最後,艾提克斯讓湯姆作證,湯姆的右手早在幼年做工時受傷,根本已經殘廢,不可能傷人,而湯姆為了保護被害人,原本不願說出實情,也在艾提克斯的勸導下說出當天其實是被害人強吻湯姆,被白人父親撞見,也就是父女極可能是在羞憤之餘,害怕湯姆走漏口風,而控告湯姆。
在當時種族歧視非常嚴重的年代裡,一般黑人男性被控強暴白人女性的案子,陪審團可能只要幾分鐘或著根本不需要討論,就可以判被告有罪。這個案子,因為艾提克斯出色的詰問和有力的辯護,讓陪審團罕見的花了好幾個鐘頭討論,前來旁聽的黑人們都引領期盼會有一個公正的最判決,對照下的白人(尤其是尤爾等人)卻顯得煎熬、羞辱,因為這意味著陪審團裡有人相信湯姆,質疑尤爾。
陪審團最後還是判決湯姆有罪,艾提克斯決定繼續替湯姆上訴,而且認為上訴成功的機會很大。無奈的是,艾提克斯回到家卻接到通知,說湯姆在被押送監獄的途中,趁警方不注意,失心發狂似的跑,也不管警方的叫喊,最後被警察開槍射殺而死。
故事到此還沒結束,誣告的尤爾並不以陪審團判決湯姆有罪而滿足,反而認為法庭上的詰問和陪審團冗長的決議過程是一種侮辱,於是趁著復活節的夜晚,當史考特與哥哥參加活動回家時,攻擊兄妹倆,扭斷了哥哥的手臂,就在情況最危急的時刻,瑞德利發現他們,用尤爾的刀子刺死尤爾,並且把哥哥抱回家。因為兒子在昏迷中,艾提克斯原本以為是兒子刺死尤爾,於是向前來處理本案的警長自首,沒想到警長卻堅稱是尤爾自己跌倒被刀子刺死,艾提克斯在明白警長是為了保護不擅言語的瑞德利後,也妥協了。隨後問史考特明不明白為何警長要這麼做,史考特說她明白,因為把布送上法庭,讓不擅言語的布在法庭裡接受拷問,就像是殺了一隻知更鳥。
雖然不能像成年人那樣反覆辯駁某種方案的長處和短處,絲寇特卻本能地知道,將一個羞怯自閉的人置於公眾審問之下,對他是太大的衝擊,必然破壞他的習慣生活,大概會使他不再像以前那樣,悄悄地喜歡他們。艾提克斯更瞭解,自己雖然有權力把肇事者送上法庭,但拙於與人交往的瑞德利,在庭審的壓力下,未必能配合律師,講清楚各方的責任。當上帝賦予自己一種與其他生命不平等的特權時,他必須非常謹慎地運用這一權力。讓尤爾自己找死,看來是最妥當的處理。
「嗯!這位律師真的不錯,獨排眾議,替強暴案的嫌犯辯護。」這會是我們在一開始不明白案情前就說的話,還是在看到故事的結局後才下的評論?還記得當年謝長廷為陳進興辯護時,所受到的責罵嗎?沒唸過大學法律系的我是後者;唸完四年大學法律系的我是後者;即使通過了律師考試,嫉惡如仇的我還是後者。一直到了當了幾年的律師,我才會漸漸地體會,即使是我最痛恨的強暴犯,在被證明有罪之前,還是清白、無辜的。
多年前一件經手的強暴案,就像那壓斷駱駝背上的最後一根稻草,讓不輕易流淚的我,痛哭失聲。
這個案子到事務所已經是第三次上最高法院,嚴格說來之前的律師辦的或許不算嚴謹,但是該有的證據也足令承審法官好好琢磨了。事情發生在多年前的一個早晨,一位高中三年級的男孩,在開學前的返校日回學校註冊,註冊完畢返家途中,在路上看見一女孩貌似自己的國中同學,於是驅前跟女孩打招呼,雖然女孩並不是他的國中同學,但是兩人聊的很開心,不知不覺天空飄起了雨,於是男孩用摩托車把女孩載到附近的停車亭,兩人繼續聊天。不知不覺好幾個小時過去,女孩說他該回家了,於是雙方互留電話住址,男孩載女孩到便利商店買了包子、輕便雨衣並拿二百元給女孩坐計程車回家。
隔了一、兩天,有天深夜十二點多,男孩家的門鈴突然響起,男孩的父母在睡夢中打開門,三名自稱是員警的男人指名要找男孩,男孩剛好不在家,員警堅持要入屋內搜索,因為時值深夜十二點多,三名員警又沒有任何搜索票,男孩的父母不免起疑,於是拒絕讓三名男子進入,深夜裡雙方的爭吵,還一度驚動鄰居,後來三名員警因此作罷,並未進入屋內。
又隔了一個多星期,有天男孩被記到警局作筆錄,接著是地檢署的偵查,說女孩的父母控告男孩性侵害女孩,而且女孩年紀只有十二歲大,證據主要是數禎從男孩房間搜出的即可拍項機沖喜出的猥褻照片,照片裡有一個女孩雙眼被封箱膠帶蒙上,口裡含著另一名男子的生殖器,但是從照片裡並沒有辦法看到男子的上半身及長相,因為是近距離拍攝,所以只能看到口交的畫面。男孩口口聲聲說自己不是嫌犯,但是女孩一口咬定是他,再加上員警作證說相片是從男孩房裡的相機搜出來,所以男孩就這樣被收押、起訴,一審判了八年,上訴二審維持原判、三審發回、更一審仍維持原判、再次三審發回、更二審還是維持有罪判決,到了事務所已經是第三次上訴第三審了。
當時的我進事務所剛好屆滿兩年,在看過許許多多離奇和冤枉後,就算是性侵害案件,即使是成為強暴犯的辯護律師,如果真的是冤枉,我也可以理直氣壯的替當事人爭取他的權益。所長告訴我這個案子可疑的點很多,但是最關鍵的還是那幾幅口交照片的鑑定報告,因為從照片並無法分辨男子的身分,所以男孩前幾任的辯護律師都有聲請將男孩及照片送鑑定。
還記得第一次法醫研究所鑑定報告說,比對二幅送鑑定的照片和男孩生殖器後,照片中男子與被告顯非同一人,但是或許一審法官找不到被害人誣陷被告的動機,於是不採法醫研究所的鑑定報告,一判就判了男孩八年。上訴二審,法院改送臺大醫院作鑑定,送回來的報告並未說明被告究竟是不是照片中男子,但是指出照片中男子與被告生殖器有五處不同點:包括陰毛一捲一直,一密一疏,一有入珠、另一無,勃起角度一直、一向左傾,一有手術痕跡、另一無,眼看鑑定報告這麼清楚說明被告不是照片中男子,二審法院又是怎麼判被告有罪?判決理由說被告正是照片中的男子,現在的被告之前一定有入珠,犯案後再到醫院作手術取出,因為手術的關係需剃減陰毛,而且手術痕跡就是最好的證明,法院的懷義看似有理,但是這樣的結論卻沒有任何證據,完全是法官自己推論而來,唉!即使不相信被告幼年曾經作過包皮手術的文件證明,向醫院調查一下被告的就醫紀錄真有那麼難?上訴三審果然將二審判決廢棄發回,接下來的更一審和更二審,法院再請法醫研究所作了二次鑑定,回來的報告卻越來越模糊,一次法醫研究所說自己第一次的鑑定跟臺大醫院的報告無矛盾;最後一次法醫研究所索性說,送鑑定的照片過於模糊,無法作鑑定。
案子到了事務所已經是第三次上訴第三審,也就是有點危險的時刻了,事務所的資深同事告訴我再下來是三更(審),也就是案子已經經過六個法庭、二十二名法官審理過了,法院不可能耗費太多資源在一個案件上。但是看過這些鑑定報告,和所長討論過的我,倒覺得還是很有希望的。在第一次的上訴理由裡,我們把歷次的鑑定報告作成一個大表格,比較被告與照片中男子生殖器的明顯差異;第二次的上訴理由再把其餘數禎照片的多項疑點,還有包括扣案小女孩的外套與照片中女孩外套不同、警察所稱照片來源的即可拍向機去向不明等向法院說明。就在好不容易在將三名員警証稱到男孩家搜索的證詞反覆不一,還有其他爭點矛盾整理完成第三份上訴理由完成,準備送出,一天的午後卻接到男孩父親的來電,說最高法院已經駁回我們的上訴,狼獊的我也不知該怎麼安慰他,只得告訴他我們會再提起非常上訴,但是我知道那機會已是非常的渺茫了。
還記得掛完電話的我覺得自己全身無力,怎麼會這樣?男孩的父親問我,而我,比他更想知道答案?我不愛哭,平常即使受了多大的委屈,也不哭。但是那次是一種很奇特的感覺,好像是很難過,但是似乎又沒感覺,所以我哭了,我是為何傷心呢?是我變堅強了,還是麻痺了呢?我與男孩未曾謀面,但是,男孩獄裡八年的青春歲月,如果他真的沒有作,獄裡的他,鬱裡的他,會有怎樣的改變?出獄後的他會是怎樣?誰會是下一個男孩?而獄裡又有多少個男孩?
是的,我是一名女律師,一名強暴犯的辯護律師。但是,我想魔鬼並沒有勝利,上帝更沒有沉淪,如果我們能夠敞開心胸去接納每一個需要幫助的靈魂,如果我們的司法可以更努力一點。
看著梅崗城的故事,小鎮裡的人們對於不擅言語的瑞德利的歧視,黑人湯姆所受到的種族不平等待遇和枉死,還有律師艾提克斯義無反顧為人權辯護,用心地教育他的子女是與非。這部傑出的小說和電影,並不是罵幾個壞人,捧幾個好人,或像經書那樣灌輸一套道理;而是步步展示複雜的人性,教我們如何判別他人的意圖和性格。黑人湯姆被控強暴,這樣的一部電影讓我想起一件曾經心痛的案子,是否也能讓大家靜下來想一想,我們的心放是否放了框?我們該怎樣對待週遭的每一個人,不管他的性別、宗教、種族、階級、黨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