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竇希皓(台灣師大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研究所研究生)
《影片資料》
中文片名: 危險遊戲
英文片名: Dangerous Minds
導 演: 約翰 N. 史密斯 (John N. Smith)
演 員: 蜜雪兒菲佛
片 長:95分鐘
出版時間:1995年
《影片評論》
「選擇!當你們坐上校車,來到學校,就已經做了選擇!」
聽到「危險遊戲( Dangerous Minds )」這樣的片名,讓我一開始抱著看動作電影的心態去享受這部電影,但是,看完本片後,我發現其中許多細節誠如英文片名中所指出的「 Dangerous 」和「 Minds 」,片中很多微小的部分都是顯示著「危險」,而這樣的「危險」是經由「意念」所「選擇」的,在認同劇中教師的角色後,其中讓我心靈感受到緊張的部分,程度並不亞於刀砍槍擊的一瞬間。
劇中教師露安是一位曾經待過陸戰隊的女老師,大學主修英美文學,在面臨婚變的打擊下,轉而進入高中教書-一件原本她認為是個再簡單不過的工作。但她正式上課後卻發現並不是如此。露安所面對的,是一群來自低收入、多種族的社區的學生,在這樣的環境下,根本無法說服他們相信讀書學習和成功生活之間是可以有等號的存在。
一開始露安使用傳統上、書本上的教育方式,結果是完全失敗,但後來透過教導學生空手道,以學生有興趣的方式來獲得學生的認同,接下來藉由自掏腰包買獎品、舉辦詩歌比賽等方式帶領學生讀詩,引領學生去思考「選擇」的意涵。由於一次學生打群架事件,使得大吳(墨西哥裔)、杜瑞(非裔)、艾密里歐(白人)三人被學校勒令停止上課一天,因此露安便藉此機會到這三位學生家中一一拜訪,而露安這樣去家庭訪問的行為,和種種露安對學生信任的動作(如借錢給學生並相信他們會還),使得學生對露安有更深的認同,也讓學生的意見領袖艾密里歐願意參與露安的教學活動。
班級氣氛更加活絡下,露安舉辦的詩歌比賽選出優勝者,露安信守承諾帶學生吃高級晚餐,雖然有些學生因為家境的關係,下課後仍須打工,但老師並未因此失言,甚至外帶晚餐給學生。而其中一名得獎的學生凱麗因為懷孕必須轉學,露安據理力爭,希望能爭取學生學習的機會。另外,艾密里歐被黑幫追殺,經由露安的勸說,終於願意尋求校方幫助,卻因為艾密里歐沒有先敲門,校長不肯接見而被其他黑幫殺了。到最後露安因為艾密里歐的死,想離開教育界,但,因為學生的挽留而留下。
看完後,由於劇情轉折牽扯,讓隨著劇情已經和劇中主角同化的我,還停留在戲中的諸多選擇中,來不及有情緒上的波動。電影情節裡,揭露出(一)平等不被貼標籤的權利、(二)多元文化的問題、(三)次文化的問題、(四)學生的學習權利等四個問題,一直藉由劇中各個細節的轉折而在我腦海中盤旋。本片中,學生被認為沒救,而成為學校高層眼中的問題班。當露安去教學之前,這個班的學生就已經和同校的其他學生不平等了,學校高層認為他們是不可信賴、不用功的學生,他們失去了平等不被貼標籤的權利;當露安去家庭訪問的時候,劇中顯示出不同社經地位、種族、家庭等因素形成學生在學習前的不平等;青少年間所形成特有的次文化,型塑出學生對自尊、下判斷的另一套解讀,當使用一套既定的標準去審視,這是忽略了現實和學生本身對自我的觀念;懷孕的學生必須轉學,諸如此類的規定漠視學生的學習權利種種以上的問題,在本片中以各種不同的角色、事件等交互對照、表達,卻又全部歸結到一個觀念上:自由。只要是身為人,你都有選擇自我實現的自由,每個學生都應該被尊重其人格,也都應該尊重學生發展的自由。
劇中教師露安為了吸引學生注意,在黑板上寫下「 We choose to die. 」這句句子,她詢問學生說:「哪一個字最有力量?」一開始學生回答「 die 」,他們覺得這個字眼最強烈,但露安認為答案是「 choose 」,因為選擇是人的終極權利,而這個「 choose 」所代表的意涵,也就是自由。劇中有學生認為來上課是被迫的,並不像露安所說的是「自由選擇」的權利。然而,露安告訴學生過哪種生活是可以選擇的,你可以下沈淪去販毒、鬥毆,也可以向上努力,去求學、去讓自己有更好的生活,而選擇權就掌握在自己的手裡,你的選擇端看你的意念。「意念」是危險的,一念之差為善為惡,一念之間也可能提升或沈淪,教育,本身就是一個選擇沈淪與否的選擇,而劇中教師露安所教導的觀念,也就是教導學生去學習,學習選擇過更好的生活。
片中問學生為什麼不學習,會問出因為學習沒興趣、不喜歡唸書、經濟因素、沒有學習動機、學的東西沒有用……等等原因,但是,這些動機背後,隱含著一個最大的原因:學生認為自己沒有選擇的權利。於是,學生進而否定自己身為一個人,應享有和其他高社經地位的人同樣平等的權利,不去積極爭取被剝奪的學習權,甚至認同低社經地位和偏激次文化的影響。而陷入這樣負向的思維時,學生會產生自暴自棄的情感,所以露安賦予學生一個動機,就是選擇的權利,露安結合所學,讓詩成為學生心靈堅強的肌肉,藉由對學生權利的關心而做的種種努力,促使學生對自己權利的覺察,慢慢的認同自己擁有選擇權。在本片中的選擇,並不是老師教學生如何去選擇,而是讓學生知道,他們擁有選擇的權利,也就是自由。
從世界人權宣言的條文中,我們可以抽出一個要素,即是自由。在自由的旗幟下,人可以充分的發展自我,但是,真的每個人都知道自己是自由的,可以充分享受,因為自由而帶來的自我實現嗎?其實答案是否定的,當環境的潛在影響對學生發展是負面的時候,學生會在不自覺的情況對自身的自由產生漠視,自己將自己的心靈給綑綁。試想,將劇中的大吳、艾密里歐、凱麗等學生,換成身為高級社區的白人學生好了,似乎可以看到影集飛越比佛利的情節,大吳是兄弟會的成員,正在參加舞會,而不是跟一群人結夥鬥毆,艾密里歐是學生領袖,正號召同學舉辦花車遊行,凱麗毫無疑問的是詩社的社長……換個環境,個人的發展也許會不同,而這些不同也許是因為環境等不同的因素,但是,一位教育工作者必須要教導學生不會因為這些不同而失去應享的權利,劇中露安便是認同這些「麻煩」學生擁有和其他學生一樣的權利,去教育他們應該要掌握自己的未來,而不只是接受。如同露安所說:「選擇!當你們坐上校車,來到學校,就已經做了選擇!」這些選擇是自由,同時也是身為人不應該忘記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