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謝耿銘(國立中正大學法研所研究生)
《影片資料》
中文片名: 金法尤物訴
英文片名: Legally BLonde
導 演: 勞勃路克提 (Robert Luketic)
演 員: 瑞絲薇斯朋 (Reese Witherspoon) 、 莎曼布萊爾 (Selma Blair)
路克威爾森 (Luke Wilson) 、 馬休戴維斯 (Matthew Davis)
片 長: 96 分鐘
出版時間: 2001 年
《劇情介紹》
埃爾 ( Elle woods )是個出身比佛利山莊的金髮美女,她衣著入時,出入以跑車代步,好友成群,奉流行雜誌為聖經,還有個炙手可熱的男朋友 沃納 ( Warner Huntington Ⅲ ) 。沃納出於五代為參議員之名門世家,並有意競選角逐參議員,在進入哈佛法學院就讀之前,考量與埃爾身世背景之差異與門第之見,遂斷然提議分手。埃爾為了挽回可能逝去的愛情,在眾家姊妹協助下,毅然決然朝哈佛法學院進軍。
埃爾在大學時期主修服裝設計,想要進入哈佛法學院就讀,卻頻頻遭遇阻難。首先是家人對於法學院嚴肅、正經的刻板印象;而對於其時髦的金髮與穿著打扮,法學院師生也投以偏見與歧視;在進入律師事務所實習期間,更遭遇指導律師 卡拉漢 對其上下其手,百感無奈之下,從而萌生退意。然而,埃爾終能憑藉其堅忍的意志而一一克服,其間並幫助美髮師 波利特 從其前夫處索回愛犬並結識有情人,也改變其情敵 維維安 對於名門貴族之認知與不應對事物為預斷,不要過份相信自己所看到的以及心中所既存的觀念,終於,兩人都決定放棄對於沃納的感情,而走出自己的一片天。
電影的主軸圍繞在一般人對於時尚與法律的觀點,導演用了相當多的心思架構時尚的風采,用來比較法律人的冷酷、嚴肅,並深刻的描寫到現代生活中一般人早已習慣於既有的價值觀的窘境。在這樣的氛圍底下,埃爾是為了突破與融合這幾種分界而努力,也引導了人們去嘗試在世俗的藩籬底下,突破重圍,找尋與追求自己的人生道路。誠然如埃爾的老師 斯特龍威爾 所告誡:「若妳讓一個臭男人毀了妳一生,妳就不是我所想的女孩子。」使埃爾得以繼續這條艱困的道路,並能擺脫與突破世俗的枷鎖。
《劇情評析》
這部電影涉及到幾項法律問題,包括一段法庭辯論戲碼,然而本文僅就涉及男女平等主題的法律問題討論,就此,關於這方面之問題約略有二:其一,美髮師波利特欲向前夫索回愛犬之權利主張。關於與其前夫之「資產平均分配」關係,此涉及離婚或是分居後夫妻財產之平等分配;其二,指導律師卡拉漢因埃爾之美貌而引誘埃爾以身體利益作為交換錄用為合夥律師之代價。若是錄用,則對於其他未被錄取的人,是否涉及到以卡拉漢以男女性別或美醜上之因素為差別待遇,而可以基於工作權之保障,或平等原則之要求,主張卡拉漢與埃爾之僱傭契約為無效?然而卡拉漢是否也可以主張基於其自由選任職員之權利,應不受侵犯?
中華民國憲法第七條規定:「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此即是憲法所要求平等原則之法律上依據。所謂的「平等原則」應該被認為具有「籠罩作用」,也就是其效力應是貫穿憲法所保障人民之各項自由、權利與義務,都必須平等的對待,禁止不合理的差別待遇。換言之,法律對於人民自由與權利之保障,以及對於義務之課與都必須平等,然而若是有正當事由之說理依據則容許為合理之差別待遇。要瞭解到的是,憲法所要求的「平等原則」,並不是「直接」課與國家應該負有要平等對待人民的義務,也並非賦予人民得「直接」請求國家應該如何作為的權利,也就是憲法這部法律並不能直接發生效力,而是必須間接地透過立法院訂定法律作為規範,使立法機關、行政機關或法院負有義務,並且讓人民得以根據立法院所制定之法律向國家來請求法律所賦予人民的權利,而實現憲法保障平等原則之要求,套用在男女平等之要求上亦然。所以,雖然我們高唱要男女平等、要保障婦女的安全、要消除性別歧視等等,但是,這些口號在法律上僅僅具有道德訴求之意義,如果法律未有規定,則並不直接發生何等效力;如果法律未有平等的對待,我們也不能夠只喊著要平等而主張其權益應受保障,充其量僅僅能夠說是讓國家知道有不平等的現象,希望國家解決罷了。所以當我們發現有不平等時,就必須先看法律有無對於平等的規定以為請求,否則僅僅能夠依賴立法院制定或修改不平等的法律,或是對於不平等的法律,藉由一定之程序讓司法院大法官宣告該法律為無效,使社會秩序能夠達到平等的狀態。
劇中人物美髮師波利特,在離開前夫時,有一愛犬仍置於其前夫處,時常擔心遭受虐待,並且想要討回,然而在遇到埃爾前,一直不能如願。埃爾決定帶波利特前往爭取帶回愛犬,埃爾主張的理由是,基於婚姻關係,有「資產平均分配」之法律關係,波利特可以主張其對於愛犬擁有所有權,可以行使而取回,這很像我國民法親屬編的規定。我國民法第一零零四條以下規定,當夫妻於結婚前或結婚後,未以契約特別規定結婚後採取何種夫妻財產制時,則應以民法親屬編第一千零十六條至第一千零三十條之四「法定財產制」的規定為其夫妻財產制,進一步地說,原則上夫或妻各自保有其財產的所有權,如有離婚或一方配偶死亡,得行使其所有權而取回財產,所以依照我國法制,波利特在離婚後是可以行使其對於愛犬之所有權而索回的。在我國的情況,由於大部分夫妻都不瞭解,或是不願意約定夫妻財產制類型,因此,未有規定之情況,就是在離婚或一方配偶死亡之後,便以民法親屬編規定之「法定財產制」分配財產。只是,我國關於「法定財產制」的立法,原本對於妻相當不利,使多數居於家庭內金錢上弱勢的妻相對更加不利;所幸,立法機關與各方學者基於男女平等與保障婦女之考量而決定修法,對於大多數夫妻可能採用的「法定財產制」,修改其內容採取夫妻於結婚後對於各自之財產原則上各自保有其所有權,防止對於財產之管理、使用、收益與處分居於弱勢之婦女,因夫之不當處分財產而受有損害,因此,原本對於妻不利的舊「法定財產制」,於修改後,就能比較全面地保障大多數妻的利益,這也相當程度地符合憲法保障男女平等之要求;另外,民法親屬編關於夫妻財產制的部分,亦有相當大篇幅的修正,例如夫妻得於家庭生活外,協議一定數額之金錢,供夫或妻自由處分(民法第一0一八條);夫妻於離婚或一方配偶死亡時,如夫妻現存之財產扣除各自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使金錢上弱勢之一方配偶得以請求分配財產(民法第一0三0條之一),目的也是為了保障夫妻間之兩性平等。法律介入如此之深,不外是為了達到憲法對於平等原則之要求,課與立法院有修法或立法之義務,使人民得以根據民法這部法律,請求法院以裁判行為解決男女兩性在家庭中、金錢上之平等問題。但是,雖有法制的完善規定,惟婦女基於生理結構上與男子的差異,社會生活上往往居於劣勢,再加上法律常識、法制觀念之欠缺,實在很難獨力保障其應有的權益,本片美髮師波利特,她一來不敢向前夫索回愛犬,二來也欠缺得以取回愛犬之法律上協助,所幸,遇上埃爾的協助,終於能得償所願。這也描寫出傳統婦女畏於強勢之夫的氛圍底下所可能的情形,所以,本部電影在這部分也有鼓勵婦女走出陰霾的啟發。
另外,本片中律師事務所的指導律師卡拉漢原本想以錄用為合夥律師之利益,引誘埃爾以身體利益作交換之代價。如果錄用,這就涉及到卡拉漢是否以男女性別或美醜之因素,錄取埃爾,而排擠其他未被錄用之男性或外貌較差之女性,而違反所謂的平等;或者,未被錄用的人,可否以工作權或平等原則之保障而主張其利益?礙於筆者對於美國法學研究之欠缺,此處僅僅就我國相關的規定作說明。傳統的憲法學所要求、規範的對象,主要是針對國家權力機關的行為,例如立法機關之立法行為、行政機關之行政行為,以及司法機關所作的裁判行為,都被要求應該符合憲法的規定,並且可以憲法規定來檢驗、控制這些機關的行為,例如本文的平等原則,要求各個國家機關於行使職權時,都應該遵守,若有違反,可以據以宣告其違憲而失效。所以,傳統的憲法學並不針對私人領域,直到近年來有學者意識到憲法的最高性、對於憲法的高度尊崇與在私人領域也需要有憲法規範作規制的討論聲之後,遂有憲法規範應該落實於一般私人領域的見解產生。只是,這個可以適用的部分相當有限,大多數學者的見解只承認適用在限於私人之間已形成一個法律關係,例如契約。其適用方式,乃是將憲法規範視為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而經由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法律行為,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無效」之規定,使憲法間接透過民法此條文而達到規制私人間法律行為之目的。所以對照本案,若是未被錄取的如沃納或維維安,因為與卡拉漢並沒有契約關係,即不能要求憲法平等原則或工作權之保障應該適用在他們和卡拉漢之間的關係,而能檢驗卡拉漢與埃爾的契約是否有效,所以,這個部分可能還是無解。
依照上述的我國法律來檢視本案,乍看之下,或許我們會相當灰心的是:如果錄用了埃爾,排擠了沃納或維維安,那麼未被錄用的人的權益應該要如何照顧與保障?憲法不是保障人民的工作權嗎?不是要求要平等嗎?那麼,我們要去質疑國家公權力的執行不力嗎?或許應該,或許不應該。筆者考察法律爭議問題之解決時,凡法律問題之探討終究是不能流於一面的激情,問題往往是有一體之兩面,有正面的意義與反面的意義,再加上各種利益的牽扯,問題往往顯現出其多元、複雜性,所以應當全盤觀察與檢討。對於這個問題,若是我們肯定卡拉漢未錄用沃納或維維安是違反平等原則,而欲保障其工作權時,那麼這樣是否侵害卡拉漢在執行律師職業時,得自由選擇受顧律師的職業自由?或者,若肯定國家公權力應該涉入這個私人的領域時,是否影響國家資源應該全面地妥善運用,國家資源是否足夠在這部分涉入私人領域?因此,我們不免要說道,國家資源有限,而人類的慾望無窮,所以要加以節制運用,方為得宜,若要求面面俱到,首先累垮的將是國家財政收入,或者,這樣就容易發生國家資源分配不均的現象。通常,對於國家政策的制定與資源的分配是委託給立法者,由立法者透過全面地考量而對於事項為一般性地制定法律以為規範,因為立法者原本就具有監督國家權力行使的功能,藉由其為國家財政資源把關,應能符合國家資源有效、平等利用之原則。因此,對此片中問題的解決之道,除了將來可能的由法院介入私人領域之外,再者就是依憑立法機關訂定相關保障私人工作權的法律。筆者猜測,或許在相當著重人權保障的美國境內,法院確實可以在個案之中,針對私人是否違反平等原則、是否侵害工作權介入審查,然而最好還是能夠仔細衡量利益衝突,不過份偏於激情,與眼前所見,如同本部電影中,當維維安看見卡拉漢對埃爾上下其手時,直覺地認為埃爾是以身體作為交換錄用之代價,而有了成見,那麼,這樣就似乎過份偏激。所以,在片中的這個部份也相當地啟發了觀眾,看待事情不應該太過依賴直覺、依憑固有的成見或想法而推論,應該更廣度、深度地看待事情,抱持著懷疑,合理的論證,這樣或許才能面面俱到。
「金法尤物」這部電影,第一次看完,或許一般人的想法會停留在好萊塢那種商業氣息濃厚的感覺底下,覺得導演試圖迎合一般人的口味,誇大了劇情內容,將一個時尚的金髮美女帶入嚴肅的法律世界之中,並花了相當多巧思架構兩者的極端差異。但是,細細品味之下,卻會發現,其實劇情相當切合現代女權意識的抬頭,引導一般人勇於衝破藩籬,挑戰現有的不平等機制,而且隱含了弱勢婦女團體也需要保障的訴求。所以,若是觀賞時能夠從更廣一點的角度欣賞這部電影,應該更能夠體會導演的用心與訴求,對於自己的想法或許能夠有所轉變與成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