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人權萬花筒-兩公約人權故事集Ⅰ》
〔人權故事〕
小嵐與阿睿是一對新婚夫妻,因為小嵐很喜歡小孩子,因此週末一有空,阿睿就會開車帶著小嵐回娘家,讓她好好的陪伴小姪子呈呈玩耍。
某個風和日麗的午後,小嵐跟家人剛剛看完週日劇場「別再叫我外籍新娘」。「阿嬷!我要去找『大陸仔弟弟』玩喔!」呈呈一邊往外衝一邊說著。小嵐便問到:「『大陸仔弟弟』是誰啊? 竟然比我這個姑姑魅力還大!」阿嬷:「隔壁一個跟乖孫差不多大的小朋友,媽媽是『大陸人』,最近他們常玩在一起!」阿睿原本略帶睡意的眼皮突然張了開來,轉頭說:「叫人家『大陸仔弟弟』,這樣好嗎?」
「可是大家都這樣叫啊!」阿嬷有點不解地說。阿睿接著解釋:「咱們剛剛看的那齣戲裡的越南籍新娘,不論在家鄉原本過著怎樣的生活、在台灣的夫家家庭背景、經濟狀況如何,她們共同的希望就是大家可以不要有異樣眼光,接納她們成為新住民、把她們當作一般的臺灣媳婦看待。小孩也許現在不懂,但從小我們就要教他們尊重別人。」阿嬷有點不平地說:「可是我們叫『大陸仔弟弟』沒有歧視的意思啊!像住在巷口的陳伯伯,因為是金門人,街坊鄰居 10 幾年來都叫他『金門仔』,他反而很高興大家這樣叫他。」
小嵐看出阿嬷有點不開心,趕緊幫腔對阿睿說:「叫隔壁的弟弟『大陸仔弟弟』有沒有歧視?應該要問弟弟的感覺吧?!也許他根本沒有被歧視的感覺,是因為你心裡有歧視,才會對『大陸仔弟弟』這個稱呼有意見!」阿睿耐心地繼續說:「妳們說的也沒錯!只是現在大家稱『大陸仔』、『越南仔』等多少都有點歧視的味道,而且就算他們不想被這樣稱呼,也可能因為處於社經地位較為劣勢的一方,因此不敢把真心話講出來。但是我想他們來到臺灣都是不希望自己或是自己的小孩被貼上標籤或被以異樣的眼光看待吧?!你們會希望自己的小孩或孫子被叫『大陸仔弟弟』嗎?不過這個問題,我心中也沒有定見,只是提出來討論, 聽聽大家的想法!」
聰明的讀者,您覺得「大陸仔弟弟」這個稱呼有歧視的意味 嗎?如果故事中的弟弟是您的小孩或是您親戚的小孩,您的感受如何?
〔人權大步走〕
「人生而平等」非指人出生在平等的環境條件,而是指人在出生以 後,有權利可以改善環境、追求平等。
〔相關規定〕
1、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6條(法律前之平等)。
2、中華民國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
資料來源:以上內容來自法務部出版之《人權萬花筒-兩公約人權故事集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