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怡雯(屏東縣豐田國小教師)
很多孩子,尤其是乖巧柔順的孩子,不懂得如何說「不」,更不清楚自己也有說「不」的權利,好像只要「不」從口出,就會「禍」從天降。
某甲跟小柔說:「我跟你說, 阿婷很討人厭,我們不要跟他好了。」小柔根本不知道該如何回答,說不好也不是,說好也不是。這時某甲只要再補一句:「你再這樣,我就不要跟你好了!」聽到彼此的友誼可能會因此不保,小柔馬上俯首稱臣,連忙答應某甲的要求。
小柔本以為說好就沒事了,隔天,沒想到這「討人厭」的阿婷也找上門來了。「小柔,聽說你不要跟我好囉,我們以前不是好朋友嗎?你真的不要再跟我好啦?」小柔聽了阿婷的話之後,真是左右為難,兩邊都是友情,該怎麼抉擇?之前都已經答應過某甲,現在阿婷又這樣,到底應該怎麼辦才好呢?怎麼樣才能和朋友好好相處啊?
小柔這種不善於拒絕朋友的個性,卻成了朋友眼中的「牆頭草」;事事都說好,卻演變成人人不討好的局面。以前大家搶著跟和善的小柔當朋友,現在,每個人對小柔反而是避之唯恐不及。
有這種問題的孩子,並不只有小柔一個人而已。原本內心的善意,不願說不來傷害朋友,到頭來卻容易導致朋友的誤解。其實說真的,做人不需要那麼累,不必總想要犧牲自己來討好每一個人。過份的討好別人,只會讓自己迷失自己,失去做人的原則而已。
孩子,你要知道,你也有說「不」、拒絕別人的權利喔!
除了不懂得如何拒絕朋友的不合理請求之外,孩子也常常不懂得如何向大人說「不」,拒絕大人的不合理要求。
最近看到很多大人無心或是有意,將孩子虐待致死的案例。小小孩不會說話、不會訴苦,其他大人可能比較難以察覺;但是,已經接受國民義務教育的小孩們,你們知道嗎? 兒童人權國際公約第十九條(防止遭受虐待及遺棄的保護措施)中就強調國家應採取一切立法、行政、社會與教育措施防止兒童在其父母、法定監護人或其他照顧兒童之人照顧時遭受身心脅迫、傷害或虐待、遺棄或疏忽之對待以及包括性強暴的不當待遇或剝削。 如果你遭受到大人們的不當對待,無論是身體上或是心靈上的傷害, 孩子,你要知道,你也有說「不」的權利啊。
當然,要直接反抗大人的權威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就算已經是大人的我們,仍舊很難與家中的「老大人」相抗衡。所以,孩子們,不要「以卵擊石」,太過直接向大人們說「不」,這樣除了會損害大人們的自尊心之外,可能也會讓自己得到嚴重的內傷。在瞭解自己有說「不」的權利之後,也要懂得如何尋求協助,請其他專家來幫忙自己,才能真正實踐自己說「不」的權利。
社會越來越進步,文明逐漸發展擴張,國家未來的主人翁更需要我們的保護。為 了讓兒童之人格、各項才能以及精神、身體等各方面的潛能獲得最大極限的發展,並遵行兒童人權國際公約第十九條之精神,來維護兒童之當然權利,身為前線的教育工作者,這是我們的重責大任,也是理所當然的使命。
• 在日常生活中,你可能有和小柔一樣的困擾,小柔應該怎麼做,才能讓友誼長存呢?
• 我們可以用哪些方法或者是管道,來向大人們對自己不合理的對待說「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