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章瑋
週休二日的一個星期六,玲玲和媽媽高高興興的去台北市東區的一家百貨公司逛街。玲玲很喜歡百貨公司的圖書部門,因為她特別對小說類的書籍有興趣。媽媽倒是比較喜歡看些女裝,和家具一類的東西,吸收些流行的訊息吧。
就在玲玲滿意的要回家的時候,發生了一件事,讓玲玲現在想起來還會臉紅的。
事情是這樣的,百貨公司的電梯中都有電梯小姐,玲玲心裡頭想著:她們的制服真好看。當玲玲和媽媽進電梯門時,她們會微笑的說,歡迎光臨。玲玲又想著:她們好有禮貌。
可是,沒想到的是,媽媽離開電梯後,很嚴肅的對玲玲說:
「妳要好好唸書,要不然以後就像她們一樣,在那邊守電梯」。
一時之間,玲玲覺得好糗,她回頭看看,希望電梯小姐沒聽到。
【世界人權宣言】─第1條
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他們賦有理性和良心,並應以兄弟關係的精神相對待。
【兒童權利宣言】─第十條
兒童應受到保護使其不致沾染可能養成種族、宗教和任何其他方面歧視態度的習慣。應以諒解、寬容、各國人民友好、和平以及四海之內皆兄弟的精神教育兒童,並應使他們充分意識到他們的精力和才能應奉獻於為人類服務。
1.在這個故事中,玲玲臉紅的原因是什麼?
2.如果你是玲玲,遇到類似的情形,會有什麼反應呢?
3.我們的社會上有著各行各業的人們?就你認識或接觸過的人之中,列出5種行業,說說看他們對我們社會提供了哪些服務與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