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賴瑩真(律師)
這次老師出的作業是要求大家寫一篇作文,題目是「我的志願」。瑋玲的志願是未來可以當在天空翱翔的機師,理由是她一直很嚮往可以遊歷世界各國,看遍各國風土人情的生活,她也很喜歡在天空飛翔的感覺。
此外,瑋玲覺得機師駕駛飛機的英姿實在太帥了,她以後也想當個這麼帥氣的人!
但是當同學知道瑋玲的志願是機師時,竟然嘲笑瑋玲說:「機師都是男的,哪有女生開飛機?」「女生應該當空服員。」
瑋玲十分不解,為什麼女生只能當空服員,不能當機師呢?如果女生可以當機師,男生可以當空服員,任何性別的人都能選擇自己想要的職業,那不是很棒嗎?
瑋玲的想法很有道理,那法律上也有相關的規定嗎?
有法可循
我國就業服務法規定,為了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雇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或以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如果雇主違反這個規定,招募員工時設下性別限制,將會被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的罰鍰。
因此,在現今性別平權的時代,任何性別的人都可以選擇自己喜歡的職業,不僅女性可以當機師開飛機,男性也可以當空服員;女性可以當總統,男性也可以在家裡照顧小孩。
職業不被性別因素影響,就能讓人人適性發展,適才所用,不會因為性別而放棄自己的才能和目標。
因此,瑋玲既然希望未來能當機師,就該好好充實自己的學識,準備將來成為機師的條件和資格,別因為他人的眼光和性別因素,放棄自己的願望。
你該知道
文/簡里娟(高雄市正興國中輔導教師)
試著想像一位「醫師」的模樣,你腦海中首先浮現是男醫師嗎?如果是,這就稱作「職業性別刻板印象」,也是社會期待與主觀經驗造成的影響。
雖然男女生在先天存有身體構造、體力等生理差異,心理上的情緒表達、知覺感受也確實有差別,但「差異」不能成為偏見和歧視的藉口,反而要看見不同性別的優勢所在。因此在選擇職業時,不能局限於他人的眼光和意見,而是要考量自身的特質、潛能和興趣,用堅持與努力,走出屬於自己的一片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