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黃柏銘(偵查隊隊長)
「哇!有五月天演唱會門票。」「對呀!還有防彈少年團的票。」「我要林俊傑的。」下課時同學圍在一起,七嘴八舌的討論明星的演唱會。張小花和陳阿寶是高中一年級的同班同學,兩人成績表現平平,但在班上人緣極佳,兩人不但是班上的開心果,更是追星粉絲團的團長,舉凡各種明星的演唱會、簽名會、握手會、抱抱會,他們可說是無役不與。
時常關注各種明星訊息的兩人,偶然在Facebook的廣告介面中,看到販賣各種演唱會門票的資訊,這些門票雖然沒有比官方售價便宜,但以黃牛票的價格來說相當經濟實惠。也因為如此,線上詢問非常踴躍,小花和阿寶當然不會放過這個機會,隨即與班上同學分享訊息。
在一番熱烈討論後,同學推派小花和阿寶作為代表,阿寶在賣家Facebook的介面留言,賣家在接獲留言後提供LINE聯絡方式,並提供帳號供匯款付費。然而付費的隔天,竟然發現賣家所有販賣平臺跟通訊軟體都關版,消失無蹤。
有法可循
隨著科技進步,FB、IG、LINE、微信等各種交友平臺或通訊軟體,如雨後春筍般竄起,伴隨這些新興的人際及通訊工具,相關的犯罪也多了起來。
近年來,FB、LINE等平臺上所發生的網路購物詐騙案件持續攀升,由於平臺隱密性高,追蹤不易,更成為詐騙集團的新寵。在全國發生的詐欺案中,網路拍賣詐騙占有相當高的比例。
就法律面而言,以網路方式對公眾散布訊息進行詐欺,已構成《刑法》三三九條及三三九之四條的電信網路詐欺,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一百萬以下罰金。
另外,提醒大家,網路購物時儘量選擇信用評價良好的交易平臺或賣家,交貨方式建議以貨到付款或超商代收服務,避免落入詐騙陷阱。如果對詐騙有疑問,也可以隨時撥打一六五反詐騙諮詢專線或一一○詢問。
你該知道
文/簡里娟(高雄市正興國中輔導教師)
網路世界快速又便利,已大幅影響人們的消費習慣,商品多樣化,可即時比較,能迅速到貨等都是網購的優點。然而,無法觸摸實品,難以辨別真偽也是缺失所在,衍生出的交易糾紛更令人動怒又煩心,如果又是熱門或限量商品,賣家可能會利用消費者擔憂缺貨的預期心理,哄抬價格或惡劣詐騙。
因此,在網路消費前先三思:這樣商品在網路購買會優於實體店鋪嗎?審慎評估優缺點後再做決定也不遲,還能減少衝動消費的機會,好處不少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