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鼎棫(東吳大學法律系講師)
小偉:各位午安,又到了定期開會的時間,請各位提出本週想討論的法律主題。
玲玲:不然,我們來談談剛落幕的公投議題好了。大家知道性平教育公投在投什麼嗎?
小偉:這項公投案在之前很受重視,許多人都表達自己的想法,我想應該是跟大家生活息息相關,所以討論才這麼熱烈吧!
玲玲:對,尤其是國中小階段實施性平教育這項,許多人認為國中小學生正是人格養成期,到底要學什麼來陪伴他們成長,需要認真思考。
問題探討
性平教育到底在教什麼,從哪邊來的?正方及反方訴求又是什麼?
討論結果
「性別平等教育法」於二○○四年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施行,乃出於對悲劇的反省。因為校園中充斥霸凌事件,就曾有男同學因具有陰柔氣質,只敢在上課期間前往廁所,後來不慎受傷,流血不止卻無人發現而死亡,為了避免再次發生類似事件,而制定本法。
同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國民中小學應將性別平等教育融入課程。希望能用制度化的教育,帶領學生接觸生理性別、性別認同、性別氣質,還有不同的文化差異,消除歧視所產生的暴力與霸凌,希望學生學會尊重多元差異,包容彼此。根據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十三條規定,性別平等教育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課程。
有些反對性平教育在國中小實施的人認為,青少年不適合學習類型之一的同志教育,是因為他們相信性傾向大多受到後天影響,如果課本的教導讓青少年認知學習,可能影響他們之後的伴侶選擇。支持性平教育的人則認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性別認同及性傾向,當孩子對這些真實存在的特質感到疑惑,甚至碰上霸凌時,就不應袖手旁觀;且如果這些霸凌真實發生在校園裡,須用教育課程引領學生成長。
臺灣是民主自由的國家,每個人都有權利表達意見,無論你站在哪一方,都應理性尊重並包容不一樣的聲音,社會才有進步的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