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佩珊(律師)
就讀國小五年級的阿欽,某天看到鄰居國中二年級的大哥哥拿玩具手槍用BB彈射擊流浪狗,流浪狗痛得一直哀嚎。阿欽覺得流浪狗很可憐,卻不敢阻止大哥哥,只能眼睜睜看著流浪狗被傷害,讓阿欽心好痛。
珊珊慢跑時,聽到草叢傳出小貓叫聲,走近一看,竟然有人將貓裝進袋子裡丟在路旁,她趕緊將小貓救出,給予飼料跟水。
小慧家的狗昨天在附近公園玩耍時,吃了地上的食物後口吐白沫,經緊急醫治還是回天乏術。原來是有人故意將含有老鼠藥的食物丟地上,想讓狗誤食中毒。這件事讓小慧很生氣,發誓要找出傷害狗的凶手。
有法可循
從犯罪學的角度來說,虐待動物是初階的暴力行為,如果沒有適時的導正或約束,暴力行為恐將逐步加重,衍生出傷害、重傷或殺人等。
案例中的阿欽雖沒有能力阻止他人對流浪狗的虐待行為,但不妨向各地動物保護單位檢舉,不僅可以有效嚇阻虐待行為再次發生,如果符合檢舉要件,還有檢舉獎金可領取。
從珊珊救出被裝進密閉空間的小貓案例來說,飼主顯然違反動物保護法第二項第二款規定,飼主必須提供安全、乾淨、通風、排水、適當及適量的遮蔽、照明與溫度之生活環境之規定,若違反此規定者,得處以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兩百萬元以下之罰金。
至於小慧家的狗誤食致死,亂丟擲老鼠藥的行為合於動物保護法中「虐待」的規定。所謂虐待,係指除飼養、管領或處置目的之必要行為外,以暴力、不當使用藥品或其他方法,致傷害動物或使其無法維持正常生理狀態之行為。此舉也違反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行為人將被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兩百萬元以下之罰金。
每個生命都同等有價及尊貴,不可恣意虐待或對待,保護動物是每一個人的責任,責無旁貸。
你該知道
文/李嘉文(宜蘭縣頭城家商輔導主任)
動物不能言語,但和我們一樣擁有感覺和情緒。牠們是珍貴的生命,不是玩具,要養寵物之前,必須先有照顧一個生命的心理準備。動物需要吃喝拉撒,需要愛心陪伴,如果你不是個有耐心,願意花時間的人,那麼在養寵物前得謹慎評估。
無論是寵物或流浪動物,任意欺負動物都不是人該有的行為,欺負動物只會顯出你的殘忍與幼稚,同時也觸犯法律,有愛心的人絕對不會這麼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