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賴瑩真(律師)
郁琳的爸媽在網路影音平臺上開設一個頻道,將家庭生活拍成影片供大眾觀賞。由於影片內容生動有趣,吸引許多人訂閱頻道,因此,郁琳的爸媽越拍越起勁,整天拿手機、相機對她猛拍,讓她很有壓力。
有一天,郁琳在房間裡寫功課,突然被爸媽叫去整理客廳,並且要她配合指示,在鏡頭前擺好打掃姿勢,以便拍攝。郁琳因為著急功課還沒寫完,忍不住抱怨:「我不想拍。」沒想到爸媽瞬間暴怒,喝斥她不聽話,違逆長輩。
郁琳覺得很委屈而回嘴:「要拍你們自己拍就好,為什麼要一直拍我?」爸爸見她頂嘴,拿起衣架,二話不說就抓起她的手重重揮落。郁琳痛到忍不住將手縮回去,爸爸又拿衣架打她的身體並怒罵:「敢頂嘴?我打死你!」
這時媽媽不僅沒有勸解爸爸,反而還拿手機對郁琳猛拍,不斷特寫她嚎啕大哭的畫面。事後媽媽還將這次事件製作成影片,放上網路供大眾觀賞。
有法可循
我國民法第一○八五條規定,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而家庭暴力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則禁止家庭成員或任何人對子女、兒童及青少年有暴力、虐待的行為。
民法規定中的父母懲戒權,其目的是讓父母對小孩的不當行為進行管教,導正子女的觀念及行為,而非讓父母宣洩情緒、展現威儀之用。此外,懲戒的手段也須合理,不得管教過當使子女身體或心理受傷,否則屬暴力行為。
案例中,郁琳的父母拍攝影片並上傳網路,並非出於教育郁琳的目的,父母只因郁琳不願配合拍攝影片,就對她施以打罵,不僅忽視她的自主意志,將子女視為自己的財產,更企圖以暴力的打罵行為達到讓子女就範的目的,已經屬於家庭暴力行為。郁琳可以打「一一三」婦幼保護專線尋求協助,也可以直接向派出所警察尋求相關協助。
你該知道
文/李嘉文(宜蘭縣頭城家商輔導主任)
身為孩子的你,是不是有時也不能理解父母的做法,覺得父母不懂你,總是勉強你做不想做的事情呢?法律雖給予父母管教孩子的權利,但也限制父母的管教。
爸媽有時會忽略你的需求,這時就要靠你勇敢的向父母表達自己的想法,溫和堅定的提出意見,要知道和爸媽硬碰硬,只會產生更大的衝突。
如果爸媽經常不理會你的意見,甚至過度管教,那麼你也可以求助於其他親朋好友或師長,跟他們討論,知道在發生緊急狀況時如何保護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