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鼎棫(東吳大學法律系講師)
小偉開門走進社辦,將書包丟在桌上後,就看著玲玲。
小偉:最近又缺稿了,你有沒有什麼想法呀?
玲玲:又來了,你自己也想一想吧!我正在趕報告,沒空想。
小偉:好吧!那我上網搜尋一下新聞。唉,最近偷拍新聞好多,這種行為不知道有沒有什麼法律上的問題?
玲玲:這年頭人人一臺智慧型手機,公共場所的偷拍事件屢見不鮮。
小偉:是啊,所以讓民眾了解法律爭議和如何保護自己,很重要!
問題探討
偷拍有什麼法律責任,被害人應該如何主張自保?
討論結果
偷拍別人的責任,要看偷拍所在是否為私密處而定。如果是,就會有刑法責任。具體來說,刑法第三百一十五之一條規定,禁止有人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或竊錄「身體隱私部位」,否則就要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如果拍攝的地方並非隱私部位,如正常衣著外露的腿部,因為還是會讓人感到冒犯,影響被害人的正常生活,所以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條規定,這樣對他人性騷擾的行為,應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鍰。
從被害人的角度來看,如果偷拍被歸類成刑法事件,就要向檢警提出告訴,讓公權力進一步追查,甚至起訴;相對而言,如果是歸類成性騷擾防治事件,則可以向加害人所屬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訴。
此外,除了前述處罰途徑,被偷拍的人就算只是心裡難受,不是什麼財產上的損害,也可以請求賠償相當金額,更可在名譽被侵害之際,要求對方做些事情來回復名譽。
首先,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八十七條規定,當刑事訴訟進行中,被害人可以附帶提起民事訴訟,依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等規定,請求被告回復自身損害。其次,如果是在性騷擾申訴過程中,被害人則可要求進一步調解,針對性騷擾一事,依性騷擾防治法第九條規定,要求他方負損害賠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