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廖頌熙(律師)
時事剪輯
最近電視新聞播放「國際紙漿原料飆漲,衛生紙即將漲價」的消息,林媽媽打電話叫林爸爸下班時順便買幾串衛生紙回家,沒想到林爸爸居然空手而回。
「不是叫你買衛生紙嗎?」林媽媽不高興的說。
「我剛下班就衝去量販店,幾乎都被買光了,剩下的品牌都太貴,我想乾脆改天再去買。」林爸爸說。
「你沒看新聞嗎?現在大家都在搶,晚點買都要漲價啦!」林媽媽說。
「哪有說漲就漲?而且一家四口用的衛生紙,沒差多少錢吧。」林爸爸也不開心了。
「不是這麼說,今天衛生紙漲價,說不定明天換醬油漲,生活越來越困難,怎麼政府都不管一管?」林媽媽又開始抱怨。
IQ動動腦
政府有權力控制物價不要上漲嗎?
法源探索
政府能控制物價嗎?不能,除非是極權國家,一切物價才會由政府規定。因為政府如果不合理的規定物價,會使物資短缺,屆時雖然不能公開漲價,但消費者買不到東西,只能私下違法交易,實際上會讓物價漲得更厲害。
那賣家可以隨意漲價嗎?也不可能。因為如果只有一個賣家漲價,其他賣家不跟進,消費者自然會挑便宜的買;且漲價會使消費者需求緊縮,賣家產品反而滯銷,物價還是會回到合理價格。
如果賣家事先說好聯合漲價呢?這就得由政府來管,依公平交易法第十五條,各事業原則上不得有聯合行為,違反者,依同法第四十條第一項,公平會得處最高五千萬元罰鍰;限期未改善者,依據同法第三十四條,可處最高三年有期徒刑。
因此,政府會先查明漲價原因,如果事業以原料調漲為藉口,藉機聯合漲價,通常在政府調查階段,各事業受到警告,物價就會慢慢平穩。
但如果真的是原料漲幅過大,物價不得不漲,那就只能靠消費者緊縮使用,生產者提高產量,儘量平穩物價了。
相關法條
公平交易法第十五條、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三十四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