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賴瑩真(律師)
實況播報站
趁著假期,正華打算帶一家大小到山區露營,親近大自然。一家人為了這次露營行程,早早就預定好山區的營地,還購買許多露營設備,包括帳篷、睡袋、野炊工具等。
不料在露營的前一天,天氣突然劇烈變化,不僅颳風下雨,甚至造成許多山區的土石流現象。正華查過交通狀況,發現要通往營地的聯外道路因為大雨造成坍方而無法通行。無奈之下,只好打電話取消預定,並且要求營地退回已繳交的費用。
但是營地老闆竟然主張營地內部完好無損,仍然可以露營,是正華自己放棄預定,而且到露營前一天才臨時說不能來,因此拒不退費。無論正華怎麼好說歹說,老闆就是不肯退費。
正華無奈又生氣,上網查了一下,才發現這個營地根本沒有合法立案,而且還位在保護區內,根本不能開發成露營地。
正華除了悔不當初外,還能取回當初已繳交的費用嗎?
法律布告欄
近年來,露營幾乎成了全民運動,在龐大商機帶動下,露營地也如雨後春筍,一家接一家冒出來。也因此衍生了許多水土保持問題,以及消費糾紛。
依水土保持法規定,在公有或私人山坡地或國、公有林區或他人私有林區,未經同意擅自墾殖、開發,損害水土保持者,可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露營地業者不可不慎。
就消費者和營地業者所發生的消費糾紛來說,目前尚未有政府公布的定型化契約。因此,業者大部分都自行規範相關的使用規約,且規約內容明顯有利於業者,如果真的發生消費糾紛,除非規約內容違反法律規定或有顯失公平之處,否則仍須依照規約內容進行,對消費者而言保護較為不周。
建議民眾在規畫露營活動前應該睜大眼睛,事先查清楚該露營地是否合法,以及業者所訂立的使用規約有沒有對消費者不利之處。否則等到發生問題再與業者爭論,通常無濟於事,更有損自己的權益與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