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黃柏銘(偵察隊隊長)
時事剪輯
小強和阿威是六法高中的同班死黨,畢業後小強不知道找到了什麼發財的機會,突然發達起來,讓阿威好生羨慕。
這天下午,小強和阿威在咖啡店裡談天說笑。
小強突然話鋒一轉,一臉神祕的小聲說:「阿威,有個賺大錢又可以出國玩的機會,你有沒有興趣參與?」
阿威說:「有機會賺大錢,當然好。你一身名牌的行頭,讓我看了好羨慕。」
小強爽快答應:「我跟大哥說,我一定挺你。」
阿威好奇詢問工作內容,才知道小強畢業後,有一天在網咖遇到一名自稱「峰哥」的男子。
峰哥表示想要小強幫他去印尼拿東西回臺灣。峰哥不但提供旅費,還會再給小強十萬元當跑路費。
阿威聽完,覺得不妥,卻禁不起金錢誘惑,還是答應了。
萬萬沒想到,小強早就被警方盯上,隔壁桌的兩名便衣刑警,早已暗中展開蒐證……。
IQ動動腦
你知道小強和阿威可能須負擔什麼刑事責任嗎?
法源探索
近年來,部分不法分子利用許多年輕人社會經驗不足的弱點,以高額的金錢及出國旅遊為誘因,誘使年輕人替販毒集團挾帶毒品回臺灣。
這些毒品經過毒販巧妙包裝,外觀與一般的泡麵、巧克力、罐頭等食品無異,讓年輕人單純的以為可以輕鬆矇混過機場的安檢,再加上金錢的誘惑,讓年輕人甘願鋌而走險,走私毒品。
事實上,這種挾帶毒品試圖通關的行為,已構成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中的「運輸毒品罪」。
依照所運輸毒品種類的不同,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四條的規定:最重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的重罪,值得我們注意,千萬不要因為一時的貪念,而誤觸法網。
毒品一旦吸食成癮,相當難戒斷,一旦開始施用毒品,往往終其一生都難以擺脫毒品的束縛。
施用毒品除了會嚴重影響個人健康外,還可能接續面臨包括失業、親友疏離、家庭破碎等後果。有部分成癮者甚至為了吸食毒品,犯下竊盜、搶奪等罪行。
在此也提醒大家,要勇敢拒絕毒品的誘惑,活出燦爛的人生。
相關法條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四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