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柯萱如(律師)
芯芯的同班同學小偉,個性內向害羞,講話常因緊張而結巴。班上以阿剛為首的一群同學,很愛捉弄小偉。
一開始,他們喜歡當眾以侮辱性話語取笑小偉,然後在小偉因否認而口吃時,再嘲笑他一番。後來,同學欺負小偉的行為變得越來越嚴重,他們會把小偉堵在廁所裡,不讓他出來,或故意撞翻小偉的桌椅,趁桌上的東西散落一地時,踩壞小偉的鉛筆盒、文具,並搶走小偉的錢包與鑰匙。
最近,阿剛還會從背後大力捶打小偉的背部,以及掐小偉的脖子,說要幫他「治療口吃」。每次小偉越反抗,他們越開心。
芯芯看過小偉一個人躲在牆角哭泣,覺得於心不忍。她勸阿剛不要欺負小偉,阿剛卻說自己只是在跟小偉「開玩笑」,是看小偉沒有朋友才跟他「交朋友」。
有法可循
「開玩笑」,常常發生在一起玩耍時,互相鬥嘴跟打鬧的行為;「霸凌」指的是故意欺負、騷擾別人,造成他人身心傷害。
霸凌行為不但一點也不好玩,還涉及到許多刑罰責任。案例中,同學當眾用不雅、侮辱的語言攻擊小偉,可能構成刑法第三百零九條的公然侮辱罪。把人關在廁所或特定處所內,不讓其離開,可能構成刑法第三百零二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
同學故意踩壞小偉的文具,可能成立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毀損罪;搶走別人的財物或物品,也可能會構成刑法第三百二十五條搶奪罪。
阿剛雖然聲稱要幫小偉治療口吃,實際上的行為,卻傷害小偉身體或健康,觸犯刑法第兩百七十七條的傷害罪。
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七歲以上未滿十二歲之人,觸犯刑罰法律者,得處以保護處分,十二歲以上十八歲未滿之人,可能會處以保護處分或課予刑責。
你該知道
文/張琦芳(新北市樟樹實中輔導教師)
你有過被霸凌的經驗嗎?當被同學以「開玩笑」之名行欺負之實時,你的感受是什麼?你覺得霸凌與開玩笑之間的界線在哪裡?
力克胡哲曾說:「如果你是霸凌的受害者,請記住,最重要的是你的心不能被打敗。別人對你說什麼或做什麼,都無法定義真正的你。」正因為欺負的行為永遠不會因為退讓或忍耐而消失,能救你自己的永遠只有自己,遭受惡意的對待與侮辱時,請務必求助師長親友,對他們大聲說不,終止他們不好笑的「開玩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