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黃柏銘(偵察隊隊長)
時事剪輯
小虎和阿福是好朋友,暑假期間,兩人時常相約到網咖打電動。
「同學,想賺零用錢嗎?」一名自稱「龍哥」的年輕男子,向兩人攀談。「賺錢?要做什麼呀?」聽到有機會可以賺錢,時常嫌零用錢不夠的兩人,眼睛都亮了起來。
「很簡單,只要依照我的指示,拿我給你們的提款卡去提款機幫我領錢,再交回來給我,去一趟我就給一千元,一天最多可以領到好幾千。」
聽到待遇如此豐厚,小虎和阿福立刻答應龍哥的邀約。小虎和阿福拿著龍哥交付的提款卡,依照指示,到網咖附近便利商店的提款機提錢,卻在提款時,遇見正在超商巡邏的警察。
「小朋友,你們怎麼有這麼多提款卡,這都是你們的嗎?」員警見兩人手中持有大量的提款卡,隨即向前盤查,發現兩人手中所持有的提款卡,有多張早已被列為詐欺警示戶,立刻將兩人帶回警局。
IQ動動腦
你知道小虎和阿福可能觸犯何種法律,應負擔何種刑事責任嗎?
法源探索
近來發現,詐騙集團時常利用未成年人社會經驗不足及經濟條件較差等特性,從事詐騙取款車手工作。
詐騙集團利用電話以親友借錢、綁票、解除網路購物分期付款、盜取帳號借錢等詐騙形態,要求被害人將款項匯往所指定的帳戶。再由詐騙車手持詐騙集團所提供的提款卡,依照詐騙集團上游的指示,前往ATM提款機將詐欺贓款領出。
詐騙集團為吸引車手,從事提領贓款的工作,時常提供誘人的酬金,引誘學生或未成年人加入車手行列。案例中小虎和阿福即為一例,兩人的行為除可能構成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的普通詐欺罪,以及同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的加重詐欺罪,依規定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詐欺被害人更可以依照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以及同法第一百八十七條侵權行為等相關規定,要求小虎和阿福及其法定代理人負連帶賠償責任。
換言之,被害人被詐騙之款項,均可向小虎、阿福及其父母求償。俗話說:「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提醒大家不要因為一時的貪心而誤觸法網,造成遺憾。
相關法條
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民法第一百八十四及一百八十七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