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佩珊(律師)
小詹升上國中,就告訴爸媽自己想要的生日禮物是直排輪,段考第一名的獎品是腳踏車。小詹不停幻想自己拿到這兩個禮物後,外出玩的狀況。
小詹生日這天,爸媽開車載小詹到牛排店慶生,開心的爸爸忍不住貪杯,多喝了幾杯酒。
爸爸執意要開車回家,回程時因判斷錯誤,誤闖對向車道,撞上其他車輛,造成一死二傷。
這場車禍讓小詹失去媽媽,唯一的親人只剩下造成車禍的爸爸。爸爸精心準備的生日禮物——直排輪,也因小詹失去了右腳而無法穿上……。小詹從此再也無法露出笑容。
有法可循
酒駕或肇事等犯罪的規定,是到民國八十八年間才立法。由此可知法律是活的,會因應社會的變遷而立法或修法。現今也有不下三次的酒駕相關修法,雖然每次刑度修正一次比一次重,但為何酒駕肇事的數量仍高居不下?
或許你可避免自己的不小心,卻難防範別人的不注意,如本案小詹爸爸酒駕肇事,是小詹無法預料或防範。如果小詹的爸爸在開車前能多為自己或家人思考一下,相信就不會造成破碎的家庭、受傷的心,或難以痊癒的驅體。
酒駕是刑法明文禁止的行為,依據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第一項規定,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時,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則將被處以兩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得併科二十萬以下之罰金。
如果不能騎摩托車或開車,酒後騎自行車會有問題嗎?當然有問題,這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三條第七款規定,被處以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之罰鍰。由此可知,無論是什麼車,酒後都要禁止上路,不僅保護自己,也守護其他用路人。
你該知道
文/張琦芳(新北市樟樹實創高中輔導教師)
想一想,回顧你成長的經驗中,你的家人也曾有喝酒後駕車的情形嗎?你想過自己在某些時刻也可能發生與小詹同樣的命運嗎?
我們一般人在精神狀況良好時,都有可能「大意失荊州」,喝酒後更容易因精神渙散而導致判斷失準、過度自信。
切莫貪圖一時的方便,賭上了自己家人與他人的性命與未來;當家人執意酒後駕車時,你應該勸阻這樣的行為,協助叫計程車或代理駕駛,以避免不可逆的遺憾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