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柯萱如(律師)
前幾天,小玲聽到鄰居伯伯說,先前有一個少年阿威,酒後拿石頭到處刮車、砸玻璃,破壞及偷竊,讓居民怒不可遏,說阿威是無法無天的壞孩子,要告他,讓他去坐牢。
檢察官建議雙方進行「修復式司法」——讓阿威和社區居民坐下來會談。透過深入談話,居民了解阿威過去長期受到父親家暴,又因父母剛離婚,痛苦不知怎麼抒發,才做了這樣的事,並不是惡意挑釁。
同時,阿威也頻頻向居民道歉,表示知道自己做錯了,會努力打工賺錢賠償居民的損害,也自願打掃社區兩個月當作補償。受害居民原本非常生氣,後來竟在訴訟程序中幫阿威求情,希望法官再給阿威機會,雙方的感情也越來越好。
聽完後,小玲覺得很疑惑。「修復式司法」是什麼?跟一般審判程序有什麼不同呢?
有法可循
修復式司法,又稱為修復式正義。是把加害者、被害者和相關的人聚集在一起,讓大家能夠充分的溝通對話,表達自己想法、澄清事實、了解他人感受,並對於犯罪事件共同討論出解決方案的一套制度。
和一般經由法官進行審判、判定刑罰,使加害人得到「懲罰」的刑事司法不同,修復式司法的重點不是懲罰或報復,而是以「修復傷害」角度來看犯罪與衝突事件,注重人跟人關係的重建。
就如同案例中的阿威與居民,原本都怒氣沖沖、拒絕理解對方。經過彼此訴說與傾聽後,阿威認知自己的錯誤,真誠道歉並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實際承擔賠償的責任;居民也理解阿威並不是壞孩子,只是一時情緒失控,不再那麼氣憤了。
雙方透過對話,讓傷害能夠在道歉與和解中漸漸癒合,就是修復式司法想要實現的正義樣貌。
你該知道
文/張琦芳(新北市樟樹國中輔導教師)
古人說:「事出必有因,有因必有果。」你知道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嗎?
有些人從小就在充滿暴戾的環境中長大,心裡的痛苦無從訴說、也不知如何釋放,遇到衝突與挫折時常選擇錯誤的方式來面對而不自知。
倘若能透過「修復式司法」,讓他們有機會看見不同於懲罰或「以牙還牙」的示範,或許我們就也有機會將深陷於泥沼的他們重新拉起來,建構一個新的未來、新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