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蔡振州(少年調查官)
網路遊戲〈英雄聯盟〉掀起一波熱潮。國二生政勳放學回家後,一寫完功課,就會號召班上同學一起上線組隊,並使用通訊軟體來溝通戰略。
這天,政勳趁家人熟睡時起床玩遊戲。沒有同學相伴,他透過系統隨機配對隊友,沒想到隊友表現不佳,讓他接連輸了兩場。第三場,他又遇到表現不理想的隊友,一氣之下,忍不住透過遊戲公開頻道,發表人身攻擊的字眼辱罵隊友技術笨拙。
發洩過後,他覺得在匿名的網路世界中,隨處可見口語糾紛,無須特地向對方道歉。
殊不知,一個月後,媽媽收到警察局寄給政勳的通知函;媽媽一問之下,才發現事態嚴重……。
有法可循
本案例的政勳在公開的網路頻道中,以不雅文字謾罵或詆毀他人名譽,很可能構成刑法第三百零九條的公然侮辱罪,或同法第三百一十條的誹謗罪。
所謂的「公然」,是指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含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狀況。也就是在公共場所,或者遊戲中多數人所組成的聊天頻道,都屬於公然。法律中的「侮辱」,包含言詞、文字、圖畫、動作,任何足以表示不屑、輕蔑或攻擊的意思,舉凡貶抑他人的人格及地位,均可能構成違法行為。
如果政勳能以善意發表言論,譬如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不辱罵、不譏諷,與隊友客觀檢討戰敗原因,法律仍可保障人人的言論自由,相關的免責規定可見刑法第三百一十一條。
值得一提的是,別以為在匿名制的網路上神不知鬼不覺,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只要有證據,都逃不過法網。
你該知道
文/李嘉文(宜蘭縣頭城家商輔導主任)
脫口而出的攻擊性字眼,對發言者來說,是宣洩情緒的方式,但是對受話的一方來說,是一種讓人不舒服的羞辱感。
面對挫折與失敗時,每個人可能都會出現生氣或難過的情緒,這很正常。這些情緒不好好處理,可能爆發衝突。當你出現這些負面情緒時,請先深呼吸,忍住自己想罵髒話的衝動,離開一下現場,想一下自己怎麼了、在氣什麼?也許去做做別的事,過一段時間之後再回來,相信接下來你會做出睿智的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