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黃柏銘(偵察隊隊長)
時事剪輯
下午四點多,同學魚貫走出校門,小柏和阿輝談天說地,往回家的方向走。
「等等我!」兩人身後傳來熟悉的聲音,「好像是小胖的聲音!」兩人轉身一看,只見小胖氣喘吁吁的追上來。
「喂!你們怎麼走得這麼快。」小胖一邊喘氣,一邊斷斷續續的向兩人說道。
兩人好奇的問:「怎麼啦?」
小胖一臉神祕的說:「當然是有好東西要和你們分享!猜猜看是什麼?」
看小胖帶著詭異的笑容,引發小柏和阿輝的好奇心:「到底是什麼?再不講我們要走了!」
原來,小胖在玩網路遊戲時,發現有人在網路上販賣大麻。由於他常在電影裡看到年輕人吸食大麻,好像很有趣。
於是,小胖便在網路上訂了一盒,準備找小柏和阿輝一起開趴。
「這……」兩人聽到小胖的邀約,一開始有些猶豫,在好奇心的驅使和小胖的慫恿下,還是禁不起誘惑,三人一同到KTV狂歡。
沒想到,大麻菸的味道,引起店家的注意,隨即報警處理。
IQ動動腦
你知道吸食大麻應負擔何種刑事責任嗎?
法源探索
近來,時常在電視新聞或報章雜誌中,看到藝人吸食大麻的新聞,甚至在許多電影中,看到年輕人開趴吸食大麻的橋段。大麻與其他毒品相較,似乎讓人感覺毒害較小,加上大麻是一種植物,時常給人天然、安全、不具成癮性的錯覺。
大麻雖由植物製造而得,在吸食之初會產生快感,有時還會出現幻覺。長期使用則會產生耐受性及心理依賴性,吸食劑量或頻次會逐漸增加。
一旦產生依賴性,突然停用會產生厭食、焦慮、不安、躁動、憂鬱、睡眠障礙等戒斷症狀。因為大麻對人體有許多不良影響,我國將其列為第二級毒品加以管制。依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條第二項之規定,吸食大麻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許多青少年朋友時常因為同學慫恿,或一時好奇而吸食毒品,進而成癮,造成無法回復的傷害。
吸毒,雖然可能享受一時快感,卻如同與魔鬼交易,造成身體極大的危害。因此,讓我們一起向毒品說「不」,一起讓毒品遠離校園。
相關法條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條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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