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琮勛(律師)
暑假期間,小華一家人驅車前往臺東度假。一行人抵達美麗的海灘,微溫的海風、清涼的海水、柔細的沙子,讓小華又叫又跳,玩得不亦樂乎。
小華徜徉在這片一望無際的海濱之際,對沙灘旁一間富麗堂皇的飯店相當在意。因為飯店建築顯然已經完工了,卻空無一人,宛如鬼城。他好奇的問爸爸:「為什麼這間飯店廢棄了?」
有法可循
孟子曰:「數罟不入洿池,魚鱉不可勝食也;斧斤以時入山林,材木不可勝用也。」意指對自然環境的榨取要有節制,方使資源源源不絕。
直到現在,我國仍時有竊據國土、濫砍山林,財團與地方政府勾結,盜採砂石傾倒廢土、過度開發等情形。如何擺脫這種殖民式的土地利用,建構永續經營的國土規畫呢?
環境基本法第二十條規定:「各級政府應積極採取各種措施,保護海洋環境、強化海岸管理,並防制地下水超限利用、地層下陷及海岸侵蝕。」同法第二十四條:「中央政府應建立『環境影響評估制度』,預防及減輕政府政策或開發行為對環境造成之不良影響。」
打造熱鬧的南國風情,或許是創造經濟效益的好方法,但這也會導致廢水讓海水優養化、破壞了海中的生態。
如果要開發,必須要透過環境影響評估,要求開發者採取保護環境措施,儘量降低開發帶給環境的衝擊。
爸爸回答:「因為這間飯店有環保爭議。」
小華詫異道:「蓋飯店也跟環保有關?飯店都蓋好了,如果不能用的話,不是很浪費嗎?而且海邊的飯店感覺也很浪漫哪,有種身在南國的感覺!」
爸爸摸摸小華的頭說:「你真聰明,說出這一代人最大的難題。如何讓大自然從人類的『工具』變成與人類共存共榮的『夥伴』?是我們要深思的問題。」
你該知道
文/陳慧珊(新北市立板橋高中輔導資料組長)
當我們享受文明所帶來的舒適及便利,是不是也想過大自然無聲且無情的反撲呢?大自然就像是一本存摺,慢慢的花用可以享受利息的增值,過度的取用卻可能造成破產的窘境。
因此,在自然美景、環境開發與環境維護時,應審慎評估與保護,唯有尊重我們所處的環境,尊敬養育人類的大自然,才能達到和平共處的境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