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廖頌熙(律師)
學期結束前,益瑋被老師催著交報告。但因為每天玩手機,根本提不起勁寫;只好跟哥哥益仁商量。
益瑋說:「哥,你這次一定要幫我的忙,我快開天窗了!」
益仁一臉困惑的回:「發生什麼事?」
益瑋哀嚎:「老師催我要交報告,但我根本寫不出來,明天早上就要交了,我該怎麼辦?」
益仁興災樂禍的說:「那你完了,才剩一個晚上的時間,怎麼生得出來?你的報告題目是什麼?」
益瑋說:「就是最熱門的『死刑應不應廢除?』老師還說什麼要結合時事,讓我看新聞報導看得一個頭兩個大。」
益仁開心的回:「你賺到了,這個題目是新聞焦點,上網隨便查一下就有許多文章。不用擔心,抄一抄再剪貼一下,保證明天順利交報告。」
益仁幫弟弟趕報告的方法可行嗎?
有法可循
網路上的文章,屬著作人所有,當然不能抄襲或改作。抄襲的人,依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第一項:「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未經他人同意,擅自改作,將依著作權法第九十二條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由於熱門的題目早就有許多人寫過了,學生也很難再寫出一篇完全與眾不同的報告;這個部分,著作權法適度放寬,也就是在合理範圍內,可引用別人的著作,即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換言之,益瑋的報告如果參考別人的著作,必須在報告內註明出處,並能區分別人及自己的內容,不能通篇引用他人的著作。
你該知道
文/李嘉文(宜蘭縣頭城家商輔導主任)
智慧財產權是一種無形的資產,雖不像有形資產(房子、車子等)是看得到的,但它也被法律所保護,不能任意抄襲。學會尊重智慧財產權,就是尊重別人,也是保護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