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佩珊(律師)
實況播報站
就讀國中三年級的小明,得知學校要舉辦反毒宣導繪畫比賽,獎金相當優渥,高達五萬元。
小明想贏得獎金,購買夢寐以求的智慧型手機,但想不出如何展現反毒的精髓。
隨著收件日期逐步逼近,小明突發奇想,上網搜尋反毒相關畫作資料,選定畫家米谷的作品後,仿照構圖、用色及繪圖概念,重新繪製並參賽。
比賽結果公布後,小明的畫作得了優勝,還被刊登在學校對外公開網站上。
直到有一天,畫家米谷發現小明得獎作品與自己的畫作幾近相同,於是向學校舉報,學校經過一番調查後,小明才坦承是仿作。
畫家米谷看在小明肯認錯,願意給予自新的機會,所以才沒有追訴小明的相關責任。
如果畫家要追訴,小明有何責任?
法律布告欄
你聽過「天下文章一大抄」這句話嗎?或許以往這句話有適用的可能性,但在這個極度保障智慧財產權(商標權、專利權及著作權)的時代,要記住「書不能亂印、文章不能亂抄、畫作不可亂仿」,不然很有可能惹禍上身。
案例中的小明,侵犯了畫家米谷的著作權。所謂「著作」,依著作權法第五條規定可知,包含「語文著作、音樂著作、戲劇舞蹈著作、美術著作、攝影著作、圖形著作、視聽著作、錄音著作、建築著作、電腦程式著作等」,這些都是著作權法所保障的著作權,依同法第十條規定可知,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
換言之,畫家在畫作完成時已取得該作品之著作權,如果有第三人侵害到畫家的著作權,依法,畫家可追訴行為人(即小明)的刑事及民事責任。
由於小明未成年(成年是二十歲),即使刑事責任可能會因為年紀輕的因素而改以其他方式取代刑罰,但不代表就可以減免民事責任。
這時,小明的父母親對小明的行為,連帶負民事清償責任。但可別以為有父母親幫扛責,就可以鬆一口氣或掉以輕心。
因為當小明成年以後,還是有可能需要為自己在未成年時代所做的行為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