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鼎棫(前司法院大法官助理)
時事剪輯
時節才剛進入炎夏,就算是傍晚,卻依然燥熱難耐。念高中的小華剛放學回家,母親正好在看新聞報導。
「制服規定是否應予廢除?正反兩邊掀起爭議」斗大的新聞標題,出現在電視螢幕上。
「呵呵,說到以前,別說廢除制服,連你媽媽當年穿的裙子都規定要膝下三公分呢!每天教官還站在學校大門口,拿尺來量裙長,真讓我印象深刻。」母親跟小華邊吃邊看電視發表評論。
「媽,網路上的說法有好多種。有人說穿制服可以形塑團體認同感,讓我們專心課業;也有人說解除制服規定後,可從穿著開始,培養我們自由思考的能力。說法五花八門,到底該如何選擇?」小華夾菜的筷子懸在半空,陷入了思索。
IQ動動腦
面對「制服規定是否應予廢除」的議題,我們應該抱持何種態度?
法源探索
如前面敘述有關「制服規定」的討論,近日在媒體與輿論間都有許多相關論點,有人贊成,也有人反對。比較重要的是:多元意見的背後,必有不同的價值觀;民主社會可愛的地方,正是人人皆能夠自由、誠懇的交換意見。所以,就像學理所強調的:要儘可能讓全體校園成員,平等參與討論,歷經審慎思辯,形成最後共識。能夠做到這樣,雙方不但不會因為價值觀牴觸而絕裂,且能促成團體的認同與向心力。
基於這樣的考量,教育部發布的「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二十一點才規定:「有關學生服裝儀容之規定,應以舉辦校內公聽會、說明會或進行全校性問卷調查等方式,廣納學生及家長意見,循民主參與程序訂定,以創造開明、信任之校園文化。」
希望透過校園成員的參與及討論,就服裝儀容的態樣,逐漸形成共識,而非採取必須聽命的高壓姿態,要求學生概括承受。
附帶說明,既然服裝儀容涉及學生個性展現,所以前開規定也經修正指出:「學校不得將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作為處罰依據。」確保學生不受學校過度干涉。
相關法條
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二十一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