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黃耀平(律師)
不久後,葉天站在大毛家的車庫前,大毛將車庫門升起,興奮的說:「祕密武器見客了!」
葉天一看:「哇,是最新型的機車。」大毛回答:「不只這樣,等我發動,你就知道。」
車子一發動了,整座車庫好像都在震動,原來大毛把消音器拆掉了。大毛打開頭燈,展示最近裝上的藍色頭燈。
葉天:「你還改裝頭燈。」大毛:「那當然,要跟飆速社團的人一起出去,裝備可不能輸人。」
葉天:「飆速社團?你是指飆車集團吧。」大毛:「先上車吧,出去再說。」
兩人騎車出門沒多久,就被警察攔下開罰。
改裝頭燈也有事難道車燈壞了,想自己換也不行嗎?
法律布告欄
大毛改裝機車有兩項違法。首先是車頭燈的問題,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的附件規定:「機車……頭燈可為白色或淡黃色,二燈式左右燈色應一致。」大毛機車裝上藍色燈光,在雨中或霧中,容易因辨識度不佳發生危險。違反上述規定時,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汽車車身、引擎、底盤、電系等重要設備變更或調換,或因交通事故遭受重大損壞修復後,不申請公路主管機關施行臨時檢驗而行駛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九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並責令其檢驗。」將被罰兩千四百元至九千六百元罰鍰。
大毛的第二項違法事實,是拆掉消音器,依前述同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五款:「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五、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大毛可因拆掉消音器,被罰六千元至兩萬四千元的罰鍰。
最後,如果大毛果真參加了飆車,也是違法行為,視情形還可能觸犯刑法的公共危險罪,最重須負五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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