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正芬(主任檢察官)
芸芸擔心可能有女子被性侵害,於是大力敲門。「滾開!少管閒事!」男子大吼回應。芸芸不放棄,繼續敲門,「再不開門,我要報警了。」但門依舊沒開。
於是芸芸打手機報警,在附近巡邏的兩位員警及時趕到,芸芸迅速的說明始末。警員向廁所裡的男子表明身分後,男子心知無退路,於是開門。警員將受害少女送醫,並將男子上銬後送進警局。
有法可循
本案例中,男子性侵少女,構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一項「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強制性交罪。
少女如果未滿十四歲,男子成立刑度更重的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條的「犯前條之罪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一、二人以上共同犯之者。二、對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犯之者。三、對精神、身體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人犯之者。四、以藥劑犯之者。五、對被害人施以凌虐者。六、利用駕駛供公眾或不特定人運輸之交通工具之機會犯之者。七、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犯之者。八、攜帶凶器犯之者。」
由於強制性交罪是公訴罪,就算男子後來和受害少女達成和解,也不會因此撤回告訴,必須面臨牢獄之災。
你該知道
你想過如何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假如遭受性侵害,你知道可以到哪裡投訴並獲得協助?
文/陳慧珊(臺北市立松山高中輔導教師)
假若遭受性侵害,請立刻撥打110向警察機關報案,警察、社工人員與醫護人員將即時給予救援與協助。
如果發現身邊有人可能遭受侵害,在確認自己是安全的狀況下,可以像文中芸芸勇敢的發出聲響讓歹徒知道,並立即聯繫警察,讓受害的人儘早脫離險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