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正芬(主任檢察官)
外形亮麗的菲菲,不僅功課好,而且擅長街舞,在學校網站人氣極高,引來同學妮妮的嫉妒,於是在網路上發文:「菲媽是小三,果然靚!菲爸是奸商,炒股又炒地!」並且聯結菲菲的照片。發文後點閱率暴增。之後妮妮又號召「清貧女」等多名網友加入,大家你一言我一語的批判菲菲。
無端捲入不實謠言的菲菲,氣得找妮妮理論,「我又沒說是你,不要對號入座。」妮妮冷言回應,並且拒絕刪文。心急如焚的菲菲,只好上網澄清自己的家庭狀況。但是口說無憑,網路上流言四起,「拿出你爸媽結婚證書,證明你不是小三生的。」「上傳你爸非奸商的工作證。」面對「清貧女」等網友殘酷的霸凌,菲菲心情低落,好友察覺後,立刻請老師介入處理。
有法可循
妮妮在網路發文,有沒有構成犯罪?
妮妮的網路發文,是用文字傳述不實在而且足以貶損菲菲父母的事。
文章中雖然沒有指名道姓,但聯結了菲菲的照片,自然使人聯想到是菲菲。
妮妮構成刑法第三百一十條第二項:「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的加重誹謗罪。
其他網友上網發表附和妮妮的言論,是不是也成立犯罪?
「清貧女」等網友未經過查證妮妮發文內容是不是真實,就隨意發表附和的言論,也成立前述的加重誹謗罪。
不過,菲菲不知道網友的真實姓名,司法機關可以抓到匿名的網友嗎?
「清貧女」雖然是網路化名,但司法機關可以透過網路IP位址循線追出,所以「清貧女」及其他上網發表不實言論的網友不可能逍遙法外。
你該知道
文/李嘉文(宜蘭縣頭城家商輔導主任)
很多人可能以為在網路上說說別人,放放消息有這麼嚴重嗎?
當然有!看到上面的案例,大家不要以為可以隱藏在網路後面隨便亂說話。更重要的是,隨著網路世界的發達,我們也要學習網路的使用禮儀。在網路上跟人互動應遵循應對禮節,不窺探別人的隱私、不泄露他人的資料,在發表文章前,先想清楚內容是否為真實且對他人有幫助等,這樣才是具有網路素養的使用人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