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賴瑩真(律師)
琪琪最近認識了新朋友小琴,因為兩個人都很喜歡流行音樂,所以很快就變成無話不談的好朋友,經常下課後一起約去KTV唱歌。
這天,小琴又帶了一群朋友來唱歌,雖然這些人琪琪都不認識,但覺得人多熱鬧,也不以為意。
正當大家唱得興起時,突然有人拿出了一根根像香菸一樣的K他命菸,吆喝著大家一起抽。不久之後,整個KTV包廂中彌漫著一股燒塑膠的臭味,令琪琪覺得很不舒服。
琪琪正想離開KTV包廂去外面透透氣時,小琴突然一把拉住琪琪,遞過來一根K他命菸,說:「你也抽一根嘛!」
琪琪搖搖頭說:「我不想抽。」
此時眾人紛紛說:「抽一根嘛!」「不要這樣掃興啦!」甚至還有人笑琪琪:「膽小鬼!」
琪琪到底該怎麼做呢?
有法可循
K他命屬第三級毒品,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一條之一規定,無正當理由持有或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接受四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之毒品危害講習。
如果持有或施用毒品者為十二歲以上十八歲以下之少年,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少年法庭除了可對少年做出保護處分之外,也可以命令少年進入少年觀護所附設的勒戒所或其他禁戒處所,接受禁戒治療。
至於轉讓、販賣或引誘他人吸食K他命的人,更會受到有期徒刑併科罰金等刑罰的後果。
因此,青少年為了自己的身體健康,面對毒品的誘惑時,千萬記得要勇敢說「不!」切莫因為貪圖一時的歡愉,或者無法抵擋同儕間的壓力,鑄下大錯,後悔莫及。
你該知道
文/簡里娟(高雄市正興國中輔導教師)
想一想:對你而言,哪些言行舉止屬於益友?哪些又是損友的行為呢?
青春的美好有志同道合的友伴參與,是多麼幸福的一件事。但參加聚會時,仍須提防不良習性朋友的負面汙染,並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如果因一時大意或出於好奇而沾染毒品,只要及時改正認錯仍有挽回機會。若為了爭取朋友認同而身陷其中,實在是毀滅人生的不智之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