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黃柏銘(派出所所長)
時事剪輯
一名西裝筆挺的年輕人,提著皮箱走進寧靜的巷子,在一戶住家門前停下。應門的是個面色凝重的老太太,兩人交頭接耳了幾句,老太太便把一個牛皮紙袋交給年輕人。
「各單位注意,行動!」就在年輕人準備離去時,埋伏已久的刑警突然從四面八方衝出,一下子就把年輕人壓制在地上。刑警熟練的拿出手銬,將年輕人雙手銬上,帶上了警車。
原來,年輕人是詐騙集團的車手,接受詐騙集團幹部的指示,假冒檢察官向老太太收取騙得的款項,卻沒想到警方早已埋伏多時。「老太太,下次要小心呵!」帶隊的陳隊長叮嚀,老太太這會兒仍餘悸猶存。
陳隊長坐上警車,看著被抓的年輕人稚氣的臉龐,不禁嘆了口氣,「哼!利用小的,詐騙老的,這些詐騙集團實在可惡。」陳隊長誓言一定要剷除詐騙集團。
IQ動動腦
你知道什麼是詐騙集團嗎?詐騙的行為又觸犯什麼法律呢?
法源探索
近幾年來,臺灣地區詐騙集團橫行,從早期利用民眾貪念,以假黃金詐騙的市場金光黨,到利用偽造的官署文件,飾演假檢察官、假警察的詐騙手法,再到現今流行的遊戲點數及小額付費詐騙等,甚至隨著智慧型手機及通訊軟體的日益普及,盜用通訊軟體帳號進行詐騙的案件也越來越多。
詐騙集團的手法不斷推陳出新,一不小心就有可能跌入陷阱。近來,更發現詐騙集團普遍利用十五六歲的青少年懵懂無知,以打工為號召,用金錢利誘未成年少年,擔任取款的車手,來逃避刑責。
在案例中,年輕人擔任車手詐騙的行為,可能已違反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詐欺取財罪,依該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提醒大家不要被不法集團所利用,遇到金錢交易時,更應特別注意是否為詐騙手法,如無法確認或有質疑時,也應該立即撥打警政署的反詐騙專線165,透過專業的員警協助,避免掉入詐騙集團的陷阱。
相關法條
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