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廖頌熙(律師)
「校規中有沒有禁止戀愛條款?我記得我以前念書的時候,老師就一再告誡我們不能談戀愛,要努力準備考試。」陳爸爸說。
「校規嗎?我再查查看。不過,校規有時也禁止不了,越禁說不定他們越談得火熱。」老師說。
「老師,我就這麼一個寶貝女兒,萬一被壞男生拐跑了,那可怎麼辦?如果校規沒訂,一定要建議校長增訂。」陳爸爸憂心忡忡說。
有法可循
你覺得校規可以規定「禁止戀愛條款」嗎?
法律不能禁止男女交往,就算說有「戀愛權」也不為過。校規也不應禁止男女交往,但對違反法律的行為,如公然猥褻、性騷擾,甚至未成年發生性關係等,校規都應提醒並規範。
在現今社會中,除了演藝圈曾傳聞經紀公司對旗下男女明星訂「禁止戀愛條款」外,似乎沒在其他地方聽過該條款。因此,校園曾有的「禁止戀愛條款」,不能再適用於現今。
各校校規都不得以「男女交往」等不明確事由處罰學生,依教育部一○三年制定《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獎懲規定注意事項》第十條,規定「學校訂定學生獎懲規定,如為避免因學生未嚴守性別平等及人際相處分際,造成危害校園學習環境秩序、公共利益,或影響其他學生學習權益,應考量其整體規範目的,明確規定處罰之要件,不得僅籠統將情感(男女)交往、情感(男女)關係曖昧、情感(男女)行為不檢或類似規定作為懲處要件」。
因此,陳爸爸和老師最好還是以勸諭的方式,提醒阿花注意男女交往的分際;畢竟學生還是課業要緊,男女交往只是人際關係的一環,不能把全部心力放在交往上。
你該知道
文/陳慧珊(臺北市松山高中輔導老師)
你知道在決定談戀愛前,需要做哪些心理準備及有那些交往守則嗎?
在情竇初開的年紀,青少年彼此間的愛慕與欣賞往往是基於好奇的心理,這是正常的身心發展。青少年應增加對情感教育的認識,像是如何彼此尊重、如何能夠同時維持課業與經營同儕關係等。同學如果在這方面有困擾,可以找能理解的師長、輔導老師及父母談談,儘可能建立正確且適當的相處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