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琮勛(律師)
小健功課、品行都不錯,但因為外貌、名字的關係,班上同學都喜歡幫他取不雅的綽號,甚至嘲笑他,攻擊他,居然還有人向他勒索錢財。
小健向老師報告,老師說會處理,但情況並沒有改善。小健也不敢跟家人說,霸凌情況一天比一天惡化。
有一天,小健從臉書中看到一條連結,點進去一看:「幫你解決在學校的各種煩惱,有興趣加LINE聯絡!」小健立刻用LINE跟聯絡人商談。
聯絡人說,他們是一個學生聯合社團,可以幫小健解決霸凌問題,但是小健必須宣誓加入社團,嚴守團規,要繳五千元入團費跟每個月一千元的互助金。小健心想,每個月被勒索的錢都也差不多是這麼多,只要能出口氣,這點錢算什麼!
有法可循
組織犯罪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所稱犯罪組織,係指三人以上,有內部管理結構,以犯罪為宗旨或以其成員從事犯罪活動,具有集團性、常習性、脅迫性或暴力性之組織。」
同法第三條規定:「發起、主持、操縱或指揮犯罪組織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參與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小健參加的社團,看來是以暴力方式做事的犯罪組織,而小健如果參加了社團,就算沒有進行暴力活動,也算是犯罪。
校園黑道的形成,究竟是參與學生個人品行的問題,還是背後有更複雜的教育、社會結構的問題?值得思考。就像中南美洲的人民因為毒梟、黑道幫地方蓋醫院、學校,所以當地人民感謝黑道,形成矛盾現象。政府光執行刑罰不可能抑止黑道,人與人間多展現關懷的精神,才能相處和諧。
你該知道
文/簡里娟(高雄市正興國中輔導教師)
回想一下,你在求學過程中最愉快的經驗是什麼呢?曾經遇到不舒服或令人恐懼的事件嗎?
學校是群體關係的縮影,有人心地善良,也有人居心叵測。當遇到受人欺侮的情況時,可以先用個人的力量嘗試處理,並循正當管道請求協助。凡是以暴制暴、採取恐嚇的行為都無濟於事,反而會形成惡性循環。學習用理性與智慧,將自己帶離危險情境,才是成熟的應對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