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曾鴻文(法官)
故事 北風的禮物
農夫吉朋住在修道院的農莊裡,靠耕種為生,北風卻總是毀壞他的作物,讓他與家人挨餓,於是吉朋找到了北風理論。「你想要吃什麼,打開這個寶盒就會出現,但絕不可告訴別人,否則將失去它。」北風取出寶盒送給吉朋並提醒。
吉朋回到家打開盒子,拿出酒、肉、麵包,與妻子共同享用。隔天在修道院院長追問下,妻子露了口風,院長要求吉朋交出寶盒。吉朋無奈答應,卻僅換得幾袋發霉的麥子。
挨餓的吉朋又去找北風,在吉朋的哀求下,北風拿出另一個盒子,並叮嚀:「除非快餓死,否則不可以打開它。」吉朋半路餓極了,打開盒子,突然出現一個巨人拿棍棒毆打吉朋。
好不容易才把盒子蓋上的吉朋靈機一動,要妻子告訴修道院長,新寶盒可以變出更多山珍海味,院長果真要求說:「我用原來的寶盒跟你換新寶盒,再賜你黃金萬兩。」吉朋假裝勉為其難的答應了。
當院長打開新寶盒,期待面前出現豐盛的佳肴時,竟有六個巨人手拿棍棒從寶盒裡跳出,對在場的六個人一陣亂打。而吉朋則從此過著衣食無缺的日子。
啟示
過於貪心的結果,可能會損失慘重。
法眼觀點
有句話說「有權利就有救濟」。人民的權利遭受侵害,原則上應由司法機關依法為人民維護權利(如提起訴訟),稱為「公力救濟」。但有時事發突然,來不及請求有關單位協助,例外允許人民得以自己的力量來維護自身權利,即為「私力救濟」。一
除「正當防衛」、「緊急避難」外,最典型規定是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為保護自己的權利,對他人之自由或財產,施以拘束、押收或毀損者,不負損害賠償責任。但以不及受法院或其他有關機關援助,並非於其時為之,則請求權不得實現或其實行顯有困難者為限」。
依故事情節,農夫並沒有來不及請求司法機關援助的急迫性,所以不得主張私力救濟。農夫事後不甘心自己以不相當的對價與修道院院長交換第一個寶盒,而用第二個寶盒騙回第一個寶盒,依現今的法律,仍然觸犯刑法的詐欺取財罪。
青少年血氣方剛,常因自己的權利受損,就急著去教訓對方,可能是自覺網拍被騙,就私下毆打或公然侮辱賣方;或者因自己、朋友受欺負,就找人去打架或搶東西回來等,都不能主張私力救濟,仍然會構成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