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佩珊(律師)
小明重感冒已漸漸好轉,但媽媽擔心他到開學時還沒康復,所以又帶他看醫生,醫生依舊開出三天的藥。小明覺得自己差不多都好了,所以趁著媽媽一不注意,就把藥偷偷塞進櫃子裡,不然就是丟進垃圾桶,或丟到馬桶裡沖走。
有一天,小明看新聞報導,才知道藥品不可以亂丟,不然可能會汙染環境,影響人們的健康。因此,小明趕緊把以前偷藏的藥品通通找出來跟媽媽自首。媽媽雖然不認同小明的行為,但也肯定小明坦承過錯很誠實,母子倆一起動手整理家裡的過期藥品。
有法可循
不法行為大致可分為三種形式:行政、民事及刑事不法,是國家依照行為的嚴重程度來判別適用的法律。除了透過法律約束外,日常生活中,一般人都會遵守既有的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跟道德習慣,這些抽象的觀念雖沒有法律的拘束力,但不表示不用遵守。
以環境基本法為例,雖然沒有明文規定違規行為的罰則,但在第四條到第六條中,明訂「國民、事業及各級政府」負有環境保護之義務與責任。暫且不論事業及各級政府,每個人都應從自己做起,像小明跟媽媽一起整理過期藥品並回收,也能為環境盡心力。
藥品應送到醫院的「藥品回收站」,或依處理一般廢棄藥品的步驟:首先將剩餘藥水倒入夾鏈袋中,再將藥水罐用清水沖一下,而沖洗的藥水也須倒進夾鏈袋。將剩餘的藥丸從包裝中取出,全部集中在夾鏈袋裡。
然後把家中泡過的茶葉、咖啡渣或用過的擦手紙,放入裝藥水和藥丸的夾鏈袋。最後將夾鏈袋封住,隨同一般垃圾清運即可。如此簡單的動作,就可以維護我們的環境,避免危害河川、土地或人體健康。
你該知道
文/李嘉文(宜蘭縣頭城家商輔導主任)
臺灣是個美麗的島嶼,但近年來因為過度開發、工廠汙染等,造成許多環境災難。中小學生雖然無法立即改變大環境,但仍可以盡一己之力,例如:不亂丟垃圾、節約用水、用紙、使用大眾運輸工具、落實資源回收(包括藥品、廢電池回收)等,都是生活中可以做的事。不要小看自己的一分心力,當每個人都這麼做時,改變的力量絕對超乎想像!
破壞環境,賠上的不只是人民的健康,還可能是下一代的痛苦,大家都應當有所體認,共同為我們居住的地方而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