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廖頌熙(律師)
益仁上網購物,發現「超便宜」網站東西很便宜,但要留信用卡資料,並加入會員。益仁未入會先試買後,收到信用卡帳單,居然有「會員費三千元」。
「早跟你說網路購物陷阱多!」弟弟笑他。
「我才買幾樣東西,不知道會員費這麼貴。我要請求退費!」益仁說。
網站回覆:「試買七日內未表示拒絕,視同加入會員,本網站公司設立於國外A國,會員條約亦載明適用A國法並應受A國法院管轄,恕不適用消保法退費規定,若有糾紛,應由A國法院審理。」
有法可循
該網站拒絕退費,你認為合法嗎?消費契約中,業者雖可加入「管轄條款」及「準據法條款」,但如顯失公平,法院可認定該條款無效,並進而適用我國法,判決我國消費者勝訴。
所謂「管轄條款」,即雙方約定契約涉糾紛時,由哪個法院審理,約定法院可能是國外法院,也可能是國內某地方法院;例如雙方在臺北簽約,但約定「若有糾紛,在美國法院或中華民國之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所謂「準據法條款」,即雙方約定契約所涉糾紛,適用哪一個國家的法律解決糾紛。
「管轄條款」及「準據法條款」多適用於商務契約,因契約雙方都是公司或商人,談判能力對等,所以法律允許自由選擇法院及法律。而許多商人將法條轉用於消費契約中,消費者可依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及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二條,主張前揭條款顯失公平而無效。
當業者在國外,且財產也在國外時,消費者即使勝訴也未必能拿回錢,還必須持我國判決到國外請求該國法院認可後,方能執行對方財產,往往得不償失。本案中,益仁可以考慮向消保會檢舉,由其調查後,依法處理。
你該知道
文/陳慧珊(臺北市松山高中輔導老師)
你在網購時,是否留意購物規章充滿玄機?例如,許多網路業者其實不在臺灣註冊,而是在開曼群島等地。這些在境外註冊的公司,往往利用消費者對當地法律的陌生,而在爭議中取得上風。因此,我們購物前應先了解相關法律約定,如果真的發生糾紛,適時尋求消費者保護協會的協助,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