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正芬(主任檢察官)
深夜時分,陣陣淒厲的哀號聲從樓下傳來,小杏開窗低頭張望,發現有少年作勢踹貓,同時大罵:「野貓,滾!」另一群人在巷口叫:大君,這裡還有一隻。」大君應聲前去,手持彈弓瞄準貓頭,用力一射,花貓應聲倒地不起,引來眾人歡呼聲,不久眾人散去。
小杏擔心貓咪的安危,央求哥哥陪她下樓查看。兩人走近一看,發現黑貓蜷曲在地,但仍有氣息;另一隻花貓早已氣絕身亡。兩人擔心黑貓的傷勢,馬上送牠到獸醫診所觀察,所幸沒有大礙。
有法可循
請問:作勢踹黑貓的少年,會不會被處罰?
家貓或野貓都是動物保護法保護的動物,依照同法第六條規定:任何人不得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少年雖然沒有踹貓,但作勢用腳踹就是一種騷擾、傷害動物的行為,依據同法第三十條第一項規定,是會被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七萬五千元以下的罰鍰。少年在五年內,如果再有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的行為,依照同法第三十條第二項規定者,會被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請問:大君用彈弓射死花貓,有沒有成立犯罪?
依同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故意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死亡者,大君會被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而且依同條第二項規定,主管機關可以公布大君的姓名、照片及違法的事實。
花貓的飼主可以對大君主張什麼權利?
貓雖然有生命,但是在民法上是被認定為「物」,大君不法毀損飼主的「物」,依據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須負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你該知道
文/李嘉文(宜蘭縣頭城家商輔導主任)
你知道動物和昆蟲也是有感覺的嗎?有些小朋友缺乏生命教育的概念,看到昆蟲會一腳踩死或拿棍子玩弄;看到小貓、小狗就拿石頭丟牠,以為好玩而已,其實都是不當的行為。生命不像電玩裡的生物,失去了還可以重來。
人類與動物是共生互依,互為主體的觀念,而身為萬物之靈的人類,更應該對生物有同理與尊重,學習善待各種不同的生命形態,排除恐懼與暴力相待,共同使社會更加祥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