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黃柏銘(派出所所長)
時事剪輯
星期六晚上,好友約小琪去KTV歡唱,慶祝小琪的十八歲生日。好友買來啤酒助興,「小琪,我敬你,乾杯。」身為壽星的小琪是全場關注的焦點,大夥輪流不斷對小琪敬酒。
個性豪爽的小琪,來者不拒,一杯接著一杯。在酒精及電子舞曲的催化下,包廂內的氣氛越來越熱烈。
「小琪,試試這個!」突然有人拿出了一些不知名的藥丸,還有一些咖啡包裝的飲品。
「這是什麼?是毒品嗎?」小琪對要吞食不知名的東西,感到有些不安。
「別擔心!不會害你的,保證吃下去會更興奮。」在朋友的慫恿下,小琪半推半就的吞下藥丸。酒精和毒品將現場歡樂的氣氛推向另一個高潮。
這時候,小琪突然全身癱軟倒在地上,「你怎麼了?沒事吧!」突如其來的狀況,嚇壞了一行人,有人趕緊請店家叫救護車。而警方在獲報後,也隨即到場了解狀況,將其餘人都帶回派出所處理。
IQ動動腦
你知道施用毒品有何種刑事責任呢?
法源探索
依據教育部統計,學生施用毒品的比例,近年來呈現倍數成長。而隨著毒品快速的在校園及青少年朋友間蔓延,造成施用毒品導致死亡或重傷的案例也逐漸增加。
事實上,從早期的安非他命、搖頭丸,到近幾年的K他命,毒品的種類及樣態不斷推陳出新,甚至近期發現摻入K他命成分的「毒品咖啡包」或奶茶包等,更在學生間流竄。
各種毒品不斷以新的型態出現,吸引青少年朋友的注意,也讓青少年朋友不知不覺走上吸毒的不歸路。依毒品危害條例的規定,不論是服用二級毒品的安非他命、搖頭丸,或是三級毒品的K他命,都屬於毒品危害條例所規範的違法行為,而必須依法加以處罰。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引誘、轉讓毒品等行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設有加重刑罰的規範;如果引誘、轉讓毒品給未成年人,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九條的規定,加重刑罰三分之一。
暑假即將到來,提醒青少年朋友留心,不論何種毒品都會對身體造成傷害,千萬別因一時不留神,落入了毒品的陷阱。
相關法條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九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