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琮勛(律師)
阿靖想賺點零用錢,舅舅介紹他假日去朋友的印刷廠打工。阿靖到了工廠,看到幾個像從東南亞來的外籍勞工,其中一個年輕女生名叫莉莉,老是被老闆嫌動作慢,動不動就拿書本、紙筒打她的頭。
阿靖私下問舅舅,舅舅說:「莉莉好像是老闆朋友家的外傭,本來是照顧朋友的母親,可是現在朋友母親去住院了,莉莉不用跟去,所以暫時叫她來老闆這裡幫忙。聽說她每天做到半夜,真可憐!」
第二天中午,工廠供餐的便當送來,清一色是熱騰騰的排骨便當。莉莉面有難色不敢吃,原來莉莉是回教徒,不能吃豬肉。老闆聽了勃然大怒說:「叫你吃就吃,還敢挑三撿四!」拿起便當就丟向莉莉,接著撿起掉地的排骨,硬要塞進莉莉嘴裡。
阿靖簡直看不下去,但工廠的同事都很怕老闆,沒人敢替莉莉出頭,阿靖也只好忍著不說。
有法可循
依就業服務法規定,雇主聘僱外國人在我國從事工作,是有工作性質的限制,且須得到許可;雇主也不得指派聘僱的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的工作。而且莉莉其實是老闆的朋友聘僱的,這種讓自己聘僱的外勞替他人工作的行為是違法的,依法可以分別裁罰老闆三萬至十五萬,而老闆的朋友罰十五萬至七十五萬元罰鍰。五年內再犯甚至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莉莉在工廠超時上班,卻只領原來的薪水,則老闆已經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以強暴脅迫方式,使勞工從事報酬與勞動顯不相當的工作,依法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臺灣常見案例是雇主用拘禁、監控手段壓榨外勞,都屬於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的行為。
最後,老闆強逼莉莉吃豬肉,也違反刑法的強制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該知道
文/李嘉文(宜蘭縣頭城家商輔導主任)
經濟落後國家的人民,為追求更好的生活,可能會到其他國家謀生,但並不是每個人都幸運可以遇到好雇主,而這樣的案件可能隨時發生在我們身邊。當我們了解「人口販運」是什麼後,可以避免因為無知而成為幫凶,更要學習尊重與平等對待他人。當我們有足夠的勇氣時,可以透過檢舉來幫助這些人,當一個臺灣最棒的好公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