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鼎棫(大法官助理)
時事剪輯
「終於撐過最後一次月考了。畢業旅行,我來了!」讀高二的阿華心裡想著,隨著作答結束的鐘聲響起,阿華率性的把原子筆丟到桌上。
原來,接下來是阿華最期待的畢業旅行,地點在日本。一想到可以在東京瘋狂購買最喜歡的電玩周邊商品,他就興奮的不得了。
從臺灣出發兩個多小時後,阿華和全班同學下榻位於新宿的飯店。到了晚上的自由時間,阿華早已蓄勢待發,忍不住要衝去街上好好逛個夠。他一路向前快走,目不轉睛的盯著手上的商品型錄,沒有注意路口號誌已轉為紅燈,仍舊向前跨出一大步。這時,一輛計程車撞上了他,阿華倒地不醒人事。
醒來的時候,阿華發現自己躺在病床上,右腳打著石膏,非常疼痛。
他忽然想起那輛加速衝向自己的計程車還有一想到當地龐大的醫藥費,該怎麼跟努力賣小吃的爸媽開口,就緊張得不得了。
IQ動動腦
本故事最核心的問題是,在臺灣已投保全民健保的阿華,可不可以向主管機關,申請核退在日本緊急就醫的醫療費用呢?
法源探索
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五十五條:「保險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向保險人申請核退自墊醫療費用:於臺灣地區外,因罹患保險人公告之特殊傷病、發生不可預期之緊急傷病或緊急分娩,須在當地醫事服務機構立即就醫;其核退之金額,不得高於主管機關規定之上限。」
阿華在日本出車禍,當場骨折,必須馬上接受急救,所以合乎「緊急傷病須立即就醫」等相關要件,可以申請核退所墊付的醫療費用。不過實務上,由於考量各國醫療費用的不同,且政府財力有限等因素,會設定給付金額上限,很有可能無法支付全部墊付的醫療費用。
另外,同法第五十五條還規定:「保險對象依前條規定申請核退自墊醫療費用,應於下列期限內為之:依第一款、第二款(按:海外就醫者)或第四款規定申請者,為門診、急診治療當日或出院之日起六個月內。但出海作業之船員,為返國入境之日起六個月內。」所以阿華必須在日本出院日起算六個月內,向主管機關申請核退,否則之後就不能受領這些費用了。
相關法條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五十五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