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佩珊(律師)
大學一年級的美美,慫恿死黨小惠陪她在二十歲生日那天去夜店,她們在舞池熱舞,恣意飲酒狂歡。不久,美美暈眩不支,沉沉睡著。
第二天美美醒來,發現自己跟小惠一絲不掛的躺在陌生的旅館,不僅身旁有三個不認識的男性,她們手臂上還有針孔注射過的痕跡。心慌的美美叫醒了小惠,一起火速離開。
不幸中的大幸,事後兩個人並未發現懷孕或染病,因此再度照常過著大學生活。有一天,捐血專車來到校園,美美也排隊準備捐血,當護士問及有無固定性伴侶及是否吸毒等問題時,美美隱匿了實情並捐血。
有法可循
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俗稱AIDS、愛滋病,此疾病主要是透過性行為及輸血感染,患者須終生仰賴藥物控制發病時程。為遏止愛滋病不當擴散,特訂定「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其中對故意傳染給他人者,雖處重刑以資懲戒,但該罪是以行為人故意傳染給他人為前提,然而,大多數人可能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傳染他人」或「被他人傳染」。
愛滋病毒感染有空窗期,染病後無法立即篩檢出來,因此,安全的性行為跟正確的輸血(捐血)觀念非常重要。就捐血來說,如果曾與陌生人發生性行為、性交易、一夜情,或無固定性伴侶,或曾罹患性病、曾有靜脈注射毒品、慢性酒精中毒的人都不可捐血,以免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害他人感染愛滋病。
本案例中,美美雖然是偶發與陌生人發生性行為及疑似被注射毒品,但此兩種行為都是感染愛滋病最直接、危險性最高的途徑。未確定是否罹病前不應捐血,否則雖不適用上述條文,但也恐會適用刑法「過失致傷害罪」論處。
你該知道
文/李嘉文(宜蘭縣頭城家商輔導主任)
捐血是救人益己的善行,但你知道捐血也有限制嗎?例如:感冒正在治療者、三天內曾拔牙者、一年內刺青者……,有以上這些情況的人,建議暫時不要捐血。如果發生文章中提到的情況,更不應該捐血,因為所捐血液可能帶有愛滋病毒。
捐血前,一定要詳細回答相關問題,捐血後,如果自覺可能影響用血安全,應秉持良心打電話告知捐血中心,千萬不可抱著僥倖心理捐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