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政賢(政大教研所哲學組博士班研究生)
在政府推動追求世界級研究大學的壓力下,國內大學紛紛威脅利誘教授製造論文,以求推高SCI等指數,爭取優位的大學評鑑排名。相形之下,卻忘了大學其實更應負起追求真理、理想,承先啟後、濟弱扶傾的多元文化使命。
談到價值的多元化,不免聯想起各種多元入學方案,尤其是其中的「優惠入學方案」。在美國高等教育界也有類似入學模式:【少數族群肯認行動方案Affirmative Action Programs(以下簡稱AA方案)】,其根本精神就是肯認少數族群所代表的多元文化價值。
這項政策是在1960年代,為了協助美國黑人匡正彌補長年所遭受的種族歧視,而制定的。但是,後來衍生出不少問題。反對勢力甚至嚴加撻伐,希望一舉廢除所有的優惠入學方案。支持廢除AA方案者大部分的屬性偏向政治保守主義,以及經濟自由主義。以本電子報第十期譯介的《經濟學人》雜誌的〈反種族歧視的積極行動政策─立意不周的錯誤判決〉(2003)一文為例。他們認為,此方案的實質內容乃是以膚色來評價人,而這種做法有違自由主義的公平競爭原則。
自由主義的核心精神,簡單地講,就是一視同仁地看待每一個入學申請者,大家都必須遵循共同的評斷標準,公開、公平競爭。根據他們的見解,當前美國已是民族大鎔爐的國家,社會上早就不存在上層白人與下層黑人的階級明顯劃分。如此一來,這項措施繼續延續的邏輯基礎已經不復存在了。也就是說,種族不再具有文化上弱勢與強勢的區辨性,黑人不見得弱勢,而白人也不必然強勢,所以大學不應該繼續以膚色為判斷標準,偏袒有色人種,而拒絕白人與亞洲學生。
其實,這種詮釋與主張也是很有問題的,因為他們認為維繫社會公平與正義的基礎就在於自由競爭,而自由競爭的勝出條件就是市場價值導向的成功。如此也就意味著,任何文化所能具有的價值都得接受市場機制的考驗。這其實也就等於否定了文化多樣性的內在價值。因為弱勢族群或非主流文化之所以處於弱勢或非主流的地位,往往也就在於其內在價值難以迎合甚至有違主流市場的口味。在跨國企業主導的全球化趨勢下,開放市場決定論所具有的弱肉強食的特質,往往也就註定了弱勢族群或非主流文化難逃市場機制淘汰的命運。為了追求自由競爭,而廢除AA方案,其結果很可能是加速弱勢族群文化的滅亡,市場機制助長了文化趨同的發展趨勢,從而也就斷絕了文化多樣性的生存與發展空間。
在現實上,種族界線也許真的日益模糊,但是非主流文化弱勢的處境仍然是多元文化發展無法漠視的障礙所在。就此而言,經濟自由、政治保守主義所主張的開放市場、自由競爭原則非但不能解決既有問題,反而只會更殘酷地壓迫非主流文化弱勢的存活空間。這顯然不是一道可以促成社會公平與正義的好藥方。
追根究底而言,問題並不是出在AA方案本身。在理想的做法上,此方案乃是透過各種扶持少數族群學生的優惠入學方案,或類似保障名額的做法,確保他們所屬的少數族群文化能夠在大學校園佔有一席之地。另外,很重要但經常被漠視的是,必須有各種措施與活動等配套做法,促進少數族群賦權增能,以利相互扶持,肯定自我族群的認同,進而促使全校(包括優勢族群)協力認識、批判並改善少數族群所面對的弱勢處境。
一個真正尊重多元文化的大學校園內,所有族群都有機會相互認識、肯定與欣賞,包括學生、教師與行政人員都能抱持尊重異己文化的信念,以及相互肯認彼此文化的態度,鼓勵族群之間展開平等互惠的充分交流互動,確保校園多元文化充分互動,生根、茁壯,欣欣向榮,進而擴及影響校外社會與整個世界,促進多元文化的落實與發展。這才是世界一流大學最有意義的價值所在。
但是,問題就出在實際做法上。各大學的努力往往僅止於優惠入學的部分,而嚴重偏廢其實更為重要的配套做法。於是,少數族群學生優惠入學之後,由於缺乏增權賦能的配套做法,往往只能自生自滅。這些學生經常被視為次等資質,連學生本身也深信不疑,自卑地認為自己確實不如一般生。在形勢比人強的情況下,他們只能遵循優勢族群的價值取向,而忘卻了他們的價值其實在於其族群文化的獨特或另類異者性。
如果,學校體系缺乏支援輔助,校園成員之間也缺乏開放、接納與欣賞少數族群文化的氛圍,那麼弱勢學生很可能因此更加孤立,唯恐別人認出自己的優惠身分。如此一來,在優勢族群特權的吸引或壓迫下,往往難以獨力敵擋,很容易就低頭接受了優勢文化的價值洗腦。對於本身族群文化引以為恥,反而過度認同優勢文化的身分地位。最後改頭換面轉而成為叛逃者,變本加厲擁抱、鞏固主流文化的價值,甚而淪為優勢族群打壓其他弱勢族群(包括其本身的族群)的打手,賣力爭取優勢族群的認可,好讓自己可以在社會流動的階梯上,順利取得晉升當權勢力圈內的尊貴資格。
所以,根本解決之道在於,如何走出種族中心論的優惠入學取向,針對當前族群身份流動性的情勢需求,提供更有利於多元文化生根、發芽、開花、結果的環境。讓弱勢文化可以無須受到市場機制與強勢文化侵略的淘汰壓力,獲得更充裕而且更具支持性的條件,逐漸地強化大家對於該文化獨特價值的正視、認識、肯定,從而一起加入更加多元而創新的存異共和的寬廣未來。要達到這個目的,我們就必須先反省自己對於多元文化的心態。
首先,我們是否真心珍惜並努力爭取當局開發更多機會,認真來認識少數族群的學生,協同促進弱勢文化的正名、去污名與發揚光大?我們是否覺得少數族群不應該坐享「特權」,而必須和大家公平競爭(這其實等同於要弱勢學生放棄或貶低其文化獨特價值,而默認且遵守優勢族群具有特權位階的遊戲規則)?
大學老師們是否覺得少數族群文化或生活型態(例如:外籍新娘的本國文化,或同志圈內不入(主)流的生活型態)確實不具價值,甚至應該設法「改善」(換言之,就是收編或是消滅,使其溶入主流文化之列)?是否覺得少數族群最好潔身自愛,不要太囂張,自以為前衛、了不起,否則硬要強出頭,最後自討苦吃,那就別再控訴社會不公不義,因為這一切都是活該,自作自受?
高中、職老師是否覺得自己的學生最好放棄加分進入第一志願的機會,退而求其次選讀比較保險的校系,以免無法「適應」第一志願校系的競爭壓力?可是,「適應」代表什麼樣的教育心態呢?為什麼認定少數族群學生進入第一志願,就無法適應或必須加倍努力去適應優勢族群導向的文化、知識、技能等價值?
反省之後,大概就不難得出以下結論:台灣的大學校園至今仍然嚴重缺乏發展多元文化的土壤,教育界普遍以主流為依歸,「與眾不同」或者「不從眾」者,都會受到壓抑甚至迫害。不正視這些問題,改善大學促進多元文化發展的環境,而一味追逐SCI論文的大量製造,到頭來只是淪為美國優勢文化的複製機罷了,並不能改善台灣學術處於世界文化邊陲的弱勢地位。
《參考資料》
1. 〈反種族歧視的積極行動政策─立意不周的錯誤判決〉,2003年6月經濟學人雜誌,沈明曦編譯。網址:http://www.hre.edu.tw/report/epaper/no10/topic7_1.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