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冠州(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研究生)
95 年 1 月 10 日 是「邱小妹妹受虐事件」發生滿一週年的日子,邱小妹妹事件猶如連續劇般去年一月幾乎天天在新聞頭條播送,對國內兒童福利及醫療體系帶來莫大的衝擊與反省,讓政府與社會大眾不得不正視兒童虐待的問題。然而,這樣的關注熱度究竟持續了多久?大家的焦點似乎注重在醫療道德,最受責難的應該是邱小妹的父親而非轉院的醫師,在媒體失焦的情況下,邱小妹妹的犧牲,是否換來相關單位痛定思痛的變革?政府是否更積極地提供兒童少年保護和預防性的服務?民眾是否真的發揮道德勇氣通報,讓受創的小生命擁有一線生機?我們的社會是否提供了足夠的資源,能夠有效杜絕兒虐事件再度發生?
同樣的,去年九月發生的娃娃車悶死陳定昶小弟弟事件,造成了全國的關注,幾乎是前年的 台中市女童張雅雯被悶死在娃娃車命案的翻版,一時間,社會的焦點都關注在娃娃車的設計、托兒所的安檢等等,新聞又陸續的披露了一些未立案的托兒所,還有增設座位導致人擠人的改造娃娃車,同樣的,後續呢?新聞媒體關切著陳媽媽喜獲新生兒,是否有相關單位繼續追查違法托兒所或是超載娃娃車,甚至是腳尾飯的午餐呢?
虐兒案件層出不窮,有時候只需要我們多一個人投注關心,多一個人慰問,多一個人關切,兒童的人權便會前進一大步。
父母,甚至是學校的老師、補 習班的 老師,常常覺得小朋友是可以支配的,不聽話就罵、就打、就體罰,把孩子當成支配的客體,必須事事順其心意,其實每個小孩也都有其人權,不應該被支配被決定,其獨立自我發展人格和家庭、學校教育息息相關,小孩的未來、小孩的前途,和兒童時期的父母師長親友密切相關,一個受虐兒的兒童,長大後也容易有暴力傾向。
有時候父母常常 為了讓壓抑的負面情緒找宣洩管道,於是會將其壓力,轉嫁給家中弱勢的小孩,將全部的氣出在沒有反擊能力的小孩身上,就造成無辜小孩受虐甚致死亡!稚子何辜?大欺小,強凌弱,何況是自己的骨肉!
有時候父母或是師長因為成績的要求而體罰孩子,造成孩子身心的煎熬與疲累,尤其在台灣這個成績至上的地方。我們是否曾用心聽過孩子內心的聲音,是否用同樣的角度和他們一起看問題,是否站在他們的立場、他們的世界、他們的小圈圈裡,還是永遠用我們的價值觀灌注在這些我們所謂國家未來的棟梁身上。
從法律面著手、政策面的角度切入,不如從我們每一個人自身做起,重視這群兒童的人權,人權不是法律規定而來,也不是刑責加重,虐童的事件便會減少,,尊重兒童,聆聽兒童的心聲,現在這個社會,缺乏的是兒童和父母師長的互動。我們要改變我們的觀念,小孩子不再是我們支配的工具,在集體意識與社會媒體的投注下,我們往往苛責施虐者的冷血殘酷與無情,卻沒注意到這是整體社會的一種病態,我們把孩子當成支配客體的一種心態,社會中普遍存在對孩子輕視狎玩的心態,他們也是一群人,也應該有其獨立發展人格與自主的權利,不能因為他們年紀小就被剝奪,更無所謂父母的保護傘應該無限上綱;體罰的問題也是如此,體罰所造成的影響卻終身而深遠,重點還是在於學生、家長與教師的觀念覺醒,從權利意識主體出發學習彼此尊重。
兒童人權是個值得研究的課題,身體權和健康權更是人權的核心,在社會觀念的倡導,兒童主體意識的醒覺與尊重,兒童福利的推動,比起嚴刑峻法來的妥適與治標治本,法制不是急先鋒,只是防衛的最後一道防線,兒童人權的議題,需要媒體與社會輿論更多的關切,而非僅是喧騰一時的新聞報導。
每個人的成長只有一次,學習著從孩子的角度看看這千變萬化的世界,學習用同理心處理和孩子之間的問題,溝通與互動中尋找那平衡的契機。 |